中国外商撤资逃债蔓延 逾半数夜半出逃

【新唐人2009年4月19日讯】(中央社台北19日电)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表示,外商撤资外逃及放弃企业逃债现象开始蔓延,逾半数外资选择“夜半出逃”方式。据统计,去年2月至今年2月,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9.62%。

香港“文汇报”报导,奚晓明日前指出,国际及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已经出现明显反映。

他认为,当前这类案件出现一些新的特点,如借款合同案件数量激增、买卖合同主动违约比例增大、虚假贷款案件开始暴露、外商撤资外逃以及弃企逃债现象开始蔓延、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逐步暴露、民营企业破产清算比例明显增多等。其中,逾半数外资选择“夜半出逃”方式。

例如,今年2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布审理的韩资超市“喜买得”非正常撤资案情况。去年12月25日,这家位于北京世贸天阶的大型超市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关门,3名韩籍老板也“人间蒸发”。

据朝阳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截至2月中旬,朝阳法院已受理涉及超市的追款案多达32件,起诉方包括曼克顿、南京雨润等数十家企业。受此事件影响的工人和供货商预计200余人,涉及总金额可能超过人民币百万元。

另外,去年在珠三角、长三角、山东半岛等外资密集区,外资非正常撤资尤其严重。公开资料显示,这一轮外资撤逃事件中,南韩企业数量较多,尤其是位于山东半岛的韩资企业。据山东官方数据显示,几年内非正常撤离的企业已超过200家之多。

在广东地区,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去年前10个月,广东因欠薪逃匿引发的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共计251件,比前年同期增加92%。欠薪逃匿案件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的外向型、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

此外,江浙等地区也出现外企老板出逃现象。据报导,浙江省停产和宣布破产的企业已超过1200家,约过去10年的总和,其中有近1/3的企业主选择当“逃跑老板”,包括大多数外资企业。

江苏1家有外资背景的快递公司负责人突然卷款失踪,38名员工集体失业;苏南某市4家外企高级主管突然集体“蒸发”,公司全部停产,合同纠纷多达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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