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rate Bay网主触犯版权法被判囚禁

【新唐人2009年4月17日讯】星期五,网络共享网站Pirate Bay的四名站长被瑞典法庭判处侵犯版权,罚款358万美元和一年囚禁。

Pirate Bay网站始于2003年,是网络文件共享的最大网站之一。然而,包括华纳、索尼、EMI、Universal等多家公司控告该网站侵犯版权,导致各个公司损失大笔收入。而该网站4名站长则否认这一指控。

瑞典法官诺斯特罗姆(Tomas Norstrom)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斯特哥尔摩法庭认为,这四名人士触犯了版权法,他们将被监禁一年。”

虽然赔偿的358万美元远远不及控方所要求的1亿美元,但有一些专家认为,该判决将对国际反盗版活动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诺斯特罗姆法官对该案件在国际上引起的关注感到惊讶,他说:“本法庭是根据这个案件的具体事件进行审讯,如果对文件共享、音乐或影视业造成任何影响,这不等同本法庭的意愿。”

代表Pirate Bay四名站长的律师则表示对法庭的判决不服,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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