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1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乔龙报导)中国基督教北京家庭教会牧师石维翰被当局拘禁一年半之后,星期四在海淀区法院开庭,起诉书指控石维翰“非法经营”出版物,而辩护人则在庭上做无罪辩护,法院将择日宣判。其妻子张晶当天告诉本台,虽然当局获准石维翰的父母旁听,但借故不让其弟弟和朋友进入法庭。
2007年11月被捕的北京家庭教会领袖、石维翰牧师被当局指其“非法经营圣经”,案件星期四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上午九点开庭,至中午12点结束。他的妻子张晶对本台表示,这是一年零三个月来,首次见到丈夫,她担心判决不公正:“情绪还好,看上去身体状况也可以,指控他是非法经营,但是我们所有书籍,其实都是赠阅的,我最担心判刑比较重,不按照公正来判决”。
张晶表示,旁听者大部分是人民大学的学生,当局却不准亲朋好友到场:“学生大概占了一多半,他的父母去了,但是他的弟弟,还有我们的一些朋友没进去,他们说名额有限”。
据了解,信奉基督教的商人石维翰在北京经营一家书店,并将印刷的圣经,免费送予北京的教友。前年被捕后,去年年初,一度获取保候审,但不足三个月再遭检察院逮捕。
石维翰的辩护人张星水律师对本台介绍说,检察院认定石维翰非法印刷出版物:“认定他未经批准,擅自印刷出版物,认为这种行为是非法的,所以他的出版物也是非 法的。法院认为,未经出版部门批准,擅自印刷出版物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另外这种行为,有一定数量之后,就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而张星水律师在三个小时的庭审中,为被告做了无罪辩护。他说:“他的行为还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因为他主观上不是为谋取不法利益为目的,客观上,他也没有从事经营行为,另外他也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有扰乱市场秩序”。
张星水进一步表示,石维翰将圣经赠送给朋友,没有进行市场交易:“我们认为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我们觉得他这个行为不构成犯罪,这是我们基本的辩护观点”。
根据中国刑法,非法经营罪,量刑为五年或以下。张星水认为,倘若罪名成立,刑期应三至四年。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法院的一审不能超过45天,因此张星水估计近期就会宣判:“合议庭择日宣判”。
记者:一审判决应该是在什么时候?
张律师:正常来说应该半个月左右时间吧。
据了解,中国政府非常关注境内地下教会的活动情况,一旦发现,即采取打压。38岁的石维翰于2007年11月28日清晨,被20多名公安从家中带走。总部设在美国、一直关注中国大陆宗教迫害问题的组织“对华援助协会”多次要求释放石维翰。该协会会长傅希秋牧师,也曾强烈谴责北京当局对石维翰的迫害,呼吁尽早释放石维翰,但当局没有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