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欲撤设立公司资本门槛 立委吁辅导并行

【新唐人2009年3月23日讯】台湾行政院有意取消设立公司的资本额门槛,让商业活动更弹性,对此,23号有立委表示,目前当务之急,应该是如何辅导既有的公司顺利营运﹔同时也要求重视虚设行号、人头公司产生的经济社会问题。

立法院23号初审通过公司法修正条文草案,取消公司设立最低资本额的规定。虽然从促进商业投资环境的角度考量,立委大多赞成,不过还是担心有虚设公司的问题。

立法委员 李复兴:“纸上公司,包括一元公司,一块钱的公司,不得了,有什么防弊机制呢?”

经济部次长林圣忠:“虚设行号的公司我们也有清楚的说明,定期的查核和百分之五的抽查,此外,我们碰到这个还是可以移送侦办﹔针对这些六个月以上没有营业,或着营业不实的部分,我们可以命令解散”。

除了定期查核,经济部官员表示,民众也可以公开查询公司的资本额﹔在今年的全球经商环境报告里,台湾在“最低资本额”的调查排名第157名,政府认为取消资本额限制是世界潮流,鼓励民众创业,但也有立委认为辅导公司经营更是当务之急。

立法委员 黄伟哲:“现在有资本额限制,都已经有那么多公司,在设立没有多久,就已经歇业,关门,撤销营业登记,我们现在还要降低门槛?我觉得政府比较重要的,是要帮助现有的公司,怎么样可以存续下去,怎么样可以经营的下去”。

之前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一般公司各要台币50万元和25万元,现在取消资本额获朝野初步共识,预计下礼拜可完成二、三读程序。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政祥 陈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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