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13日电)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今天表示,失业劳工子女97学年度第2学期就学补助,16日起受理申请,至4月15日截止,一律通讯申请,以邮戳为凭,只要符合资格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根据劳委会订定的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申请资格,必须是民国91年1月1日以后非自愿离职,且至98年3月15日止仍未就业的失业劳工,失业期间要连续6个月以上,并请领失业给付1个月以上,且家庭所得总额在新台币114万元以下者。
失业者子女就读国内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并有正式学籍,都可以申请补助,没有名额限制;补助金额,每名公立高中职学生(含五专前3年)3000元,私立高中职学生(含五专前3年)5000元,公立大专校院学生(含五专后2年)5000元,私立大专校院学生(含五专后2年)1万元。
劳委会统计,截至98年1月底止,已有2万4203个失业劳工家庭申请获得子女就学补助,嘉惠3万4402名学生,补助金额2亿3000多万元。
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申请书自16日起,可向各地方政府、就业服务中心、劳保局及各办事处、劳委会劳工咨询服务中心索取,或从劳委会网站www.cla.gov.tw进入全民劳教e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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