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1日电)财政部统计,已核准441 家营业人可接受外籍旅客申请,退税金额由93年度新台币3818万元逐年增加,至97年已达1亿8036万元。
财政部指出,观光客申请退税比例也由93年度2.16% 逐年成长,97年度已达4.11%(即退税旅客占观光客的比例)。
财政部表示,外籍旅客在同一天内向同一家经核准贴有购物退税标志(Tax Refund Shopping,TRS)商店,购买特定货物达3000元(含税总金额)以上,并在购物日起30天内将货物携带出境者,可在出境时向海关申请退还购买货物所支付5%营业税。
财政部研拟扩大外籍旅客办理营业税作业点,希望可增加退税方便,也可能将委托民营公司代办退税。目前执行退税作业的关税总局则认为,如委托民间公司代办退税,可节省海关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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