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引争议 不列江陈会议程

【新唐人2009年3月6日讯】两岸有可能签署的“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也就是ECFA,近来引发争议。中华民国行政院长刘兆玄3月6号强调,ECFA不会列入第三次江陈会的议程中,谈判前会先取得台湾内部共识。

行政院长 刘兆玄:“在第三次的协商的正式议程当中,我们目前没有任何打算要把它(ECFA),把它列进去”

行政院长刘兆玄在接受质询时强调,ECFA不列入第三次江陈会的议程中,谈判前虽然不经过公投,但必须获得台湾内部共识﹔对此,立法委员举出之前未经国会审查的江陈会四项协议的例子,质疑未来ECFA是否会“先签再审”,刘兆玄说:“我们不可能有一个条文好了以后,让这边审查之后,我们再出去谈,我想世界上也没有这样的做法﹔可是我们会把内容里面的一些比较重要、原则性的东西,而且这个东西是经过跟民意沟通之后,所凝聚出来的东西,拿到立法院来……”

立委潘孟安:“院长,这个就本末倒置了,你说让人民决定是不是要公投,可不可以?”

行政院长 刘兆玄:“我觉得我个人看这件事情的话,是不需要用公投。”

立委拿出数据表示,台湾通过两岸直航及大三通后,资金外流,台湾经济成长不升反降。

立法委员 潘孟安:“从台湾转汇香港进中国的,单单九月份,五千七百多亿,九月份倒闭的公司行号中小企业有七千一百多家”

这次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争议中名称被一再修正。刘兆玄保证,若是签署ECFA,不会开放大陆劳工来台,800多项的大陆农产品也不会开放。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政祥 陈真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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