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若霆多伦多2日专电)涉嫌去年7月在一辆横贯加西灰狗巴士上,杀死隔座旅客并斩首剖体的中国大陆移民李伟光,明天将出庭受审。李伟光被控杀人罪。
40岁的李伟光,去年7月31日在一辆横贯加西的灰狗巴士,先刀刺邻座的22岁青年麦克林(Tim McLean),再斩下麦克林头颅,开膛破肚。
据加西新闻媒体报导,辩护律师将以李伟光杀人时精神不正常为其辩护。
如果法官同意律师的辩护,相信李伟光在杀人时精神不正常,李伟光极有可能无罪释放,或无限期住院治疗。
麦克林的母亲迪德莉(Carol DeDelley)很担心此一结果出现。她最近已向联邦政府要求,依据麦克林的案例修订刑法。凡因杀人罪被定罪的罪犯,须终生监禁,永不得假释。
但曼尼托巴大学职业暨应用伦理系主任(Centrefor Professional and Applied Ethics)谢佛不认为应如此。
谢佛(Arthur Schafer)表示,司法制度必须区别犯人犯案时,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犯案。因此,司法制度对于犯人在刑法和道德上的责任,必须要有基本的区分。这是加拿大司法制度的根本,不可抛弃。
明天的审判庭,巴士中其他旅客并非以证人身份出庭,他们将叙述李伟光杀人时的心理状况,供法官参考。
麦克林的家人已控告加拿大灰狗巴士及联邦政府疏于防范,导致麦克林被害而求偿15万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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