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于:喝茶非法与对国企高管慎用强制措施

据南方网题为《广州出租车司机集体喝茶事件被指存非法组织》的新闻报道,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19日表示,去年底广州出租车行业发生的“集体喝茶”事件,事后查明背后存在非法组织,还有非法电台在推波助澜。

不得不承认,此条新闻很刺激,很强悍。由于出租行业的强制性管理和垄断性经营,一方面管理和经营集团垄断暴利,坐地分赃,还要充当黑车保护伞,另一方面辛勤劳作的的哥已被盘剥的所剩无几,生活无以为继。被逼无奈下,的哥联合起来抗争维权已成唯一出路,前段时间全国各地罢运事件此起彼伏,令政府很头痛很恼火,在采取小恩利诱,分化瓦解外加威胁恐吓等有效措施后,渐渐平息。但万分恼火的政府要挽回威严,更不希望此类事件再度发生,重庆市罢运事件平息后,警方启动25年来最大行动,即刻展开暴力犯罪、打黑除恶、缉枪制爆专项整治。市公安局通报夏季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行动战果:为期80余天的整治行动中,全市公安共破获刑事案件32771起,执行逮捕9512人。80天逮捕近万名疑犯部分看守所爆满,重庆变为恐怖之城。

罢工权本是一项宪法权利,我国现行宪法虽无明确表示,但“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 也可以把“罢工权”通俗的理解为“我有权利拒绝工作”。另外,按共产党政权坚持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来看,现代历史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史,而罢工是最常用、最主要的斗争手段,这一点已经由马克思本人亲自论述过了。毛泽东也说过:“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写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无非是矛盾。”

所以,无论从那个角度分析,罢工都不是违法的,更何况所谓的集体喝茶事件,也不知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用的是哪门子法,或许是元朝的法:5家只能拥有一把菜刀,10人以上聚集就是造反,要杀头的。

联想到前段时间公安部和广东省相继出台的对国企高管慎用强制措施的文件精神,一方面,国企高管们贪污受贿,恣意挥霍,唯利是图,视国企为己有,视生命为儿戏已是猖獗不羁,还要放宽法律措施,另一方面,只为生存底线而维权的的哥集体喝茶被认定违法,实乃冰火两重天!

由此,一党专政的邪恶本性暴露无遗,并撕去“人民当家作主”、“为人民服务”、“依法治国”的遮羞布,开始裸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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