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光碟跨海合作 两岸犯罪新型态

【新唐人2009年2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28日电)国内近一年来陆续出现影片还未在台湾上映,原版DVD盗版光碟却已在市面流窜的情况,刑事警察局分析犯罪型态,发现这是海峡两岸喜好者分工合作完成,盗版贩售者则是捡便宜。

目前盗版影片分成两个层级,一个是电影上映时,民众持手机或小型摄影机,在电影院中盗录,然后制成光碟在夜市以1片新台币100元贩售,这些影片虽然标榜新,但是画质不佳,还常常看到黑影走来走去,不受消费者喜欢。

另一种则是利用电影分区播映的漏洞,如台湾属于第三区,而中国大陆属于第二区,当影片已经在中国大陆上映并发行DVD后,由大陆盗版者撷取影片,然后再交由台湾制作繁体中文字幕,因为多为非专业翻译人士,翻译的字幕品质不一,不过,一般民众还能接受。

一名熟悉歹徒作案手法的警官表示,美国各大影业虽然对DVD加密防止盗拷,但是这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因为DVD编码10多年前就被破解,稍为熟悉电脑的人,都知道如何破解并翻拷。

台湾由于市场规模相较世界其他国家来说不大,一些热门的影片都没有被各大影业排进第一波放映的行列,如此,造成盗版的横行,不肖分子可以利用影片先在其他国家上映时就翻拷影片,然后自行加上字幕。

若以管道分析,P2P分享软体如EMULE和FOXY虽然一般人多能上手,可是能抓到的盗版影片多半不是院线片,而是比较旧的影片,并不受到喜好者热爱。

警方指出,目前国内盗版的大宗,是几个历时悠久的网站,因为网站设于国外,国内警方在无司法互助、非重大刑案的因素之下,无从追缉。

这几个网站散布的方式有基本的门槛,一般使用者无法上手,首先,使用者必须学会使用辅助下载工具如FREEGRAB、SMG下载器等,下载多个分割档案后,再以解压缩软体合并,其间,还必须输入密码。

多数使用者并不会将分割下载合并的影片再复制成光碟到市场上贩卖,顶多是流到亲友,但是,部分不肖业者并没有如此电脑功力,而是捡便宜,靠着电脑高手已下载电影,大肆盗拷谋利。

刑事局承办警官不讳言指出,各大影业公司如果要防止盗拷,不能光靠警察抓盗版,因为抓不胜抓,重要的是行销的手法与“全球同步”上映,各大影业基于利益与作业需求所进行的全球分区播映,各区轮流播映的“时间差”,就是歹徒获利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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