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院批准证监会介入电盈私有化

【新唐人2009年2月24日讯】香电讯盈科私有化出现种票疑云,证监会要求介入电盈私有化的法律程序,星期二获高等法院接纳,证监会须在21日内向法庭提交有关文件及证据。

证监会星期一罕有地运用法定权力,向高等法院申请介入电盈私有化的法律程序。高院星期二早上开庭,接纳证监会的要求,并要求证监会在21日内提交文件及证据,电盈有7日时间回应。估计下一次聆讯最快将会在3月底或4月初进行。

这是证监会首度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介入事件,有立法会议员认为事出有因。

现正协助电盈小股东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欢迎证监会介入,处理早前的种票传闻。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涂谨申:我想证监会拥有强制的执法权,可以传召这些人询问他,一定会有发现,所以它就加入,并且将来将这些结果告诉法院。

他认为,近期发生多宗和金融有关的事件,当局的处理不得民心,相信这次证监会出手是为了挽回声誉。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涂谨申:因为自从雷曼,接着有中信的事件,现在又有电盈,整个社会都在说,究竟政府有没有做事?是先知先觉,还是后知后觉,还是不知不觉?

涂谨申建议证监会可以与其它执法机构合作,以加快资料搜集的时间。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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