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郭传信新德里20日专电)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The University Grants Commission,UGC)最近公布22所野鸡大学和学院名单,其中北方省(UttarPradesh)占了9所,首都德里地区占了6所。
其他在比哈省(Bihar)、卡纳塔卡省(Karnataka)、克勒拉省(Kerala)、马德雅省(Madhya Pradesh)、马哈拉什特拉省(Maharashtra)、坦米尔那都省(Tamil Nadu)和西孟加拉省(West Bengal)各有一所。
最新公布的22所野鸡大学和学院,绝大多数都是每年公布黑名单的常客,但一直未见当局取缔关闭。根据“大学拨款委员会法案(UGC Act)”第24条款,未经官方审核认可而对外自称大学或学院的机构,将面临惩处。
据主管教育事务的印度人力资源部官员表示,印度大学或学院必须符合印度1956年高等教育评审委员会法规定,经过国会或省议会及“大学拨款委员会”审核认可,并正式赋予大学地位后,才可宣称为大学,并拥有法定颁发证书与文凭的资格。
要求匿名的人力资源部官员表示,许多野鸡大学和学院都是根据“社团法”,登记为从事教育计划的社团机构,或利用法律漏洞,在注册名称中加上“大学”字样,虽有混淆视听之嫌,但只要没有涉及诈欺学生、仿冒其他学府名称、出售虚假不实文凭或其他非法行为,当局也无可奈何。
但这些所谓的大学或学院向学生发出的证书、文凭,并不获政府和一般正规大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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