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18日电)屏东市伯大尼之家纵火案,屏东地检署起诉执行长李韵珊和4名院生,伯大尼之家共被纵火10次,去年9月爆发后,最后李韵珊和院生列为被告,整个事件的演变过程备受关注。
伯大尼之家纵火案,去年9月4日由伯大尼的执行长李韵珊召开记者会,指从去年3月开始,一直到9月1日,伯大尼被放火了9次,但报警后警方却未积极处理。
此事惊动内政部长廖了以,在去年的9月6日到伯大尼之家关切,9月8日,再发生第10次的纵火案,警方承受庞大压力,调查结果发现有可能是院生所为,然而李韵珊却不断强调不可能是院生,还对外表示,警方在侦讯时对院生“恐吓”,使院生承认放火。
警方不甘被诬告,让被告院生的家属出面为警方澄清,指李韵珊唆使院生指控警方“恐吓”,此案备受关注,过程中,伯大尼还以多次被纵火损失惨重,拍卖了总统马英九在竞选期间承诺送给伯大尼的休旅车。
由于此案牵涉到涉案的是智能不足的身心障碍者,检警的侦讯受到身心障碍团体的关切,备受压力,而当检警宣布放火确是院内人所为时,李韵珊对外否认的态度又受到外界质疑是利用纵火事件引起社会同情来募款,调查此案的警察主管甚至以“刷爆社会爱心”来形容此纵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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