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11日电)监察院今天纠正最高检察署,提案监委李复甸认为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不宜再办扁案,引起特侦组反弹,前新党立委谢启大还直闯监察院抗议,对此李复甸说,纠正案非常“缓和”。
监察院纠正最高检,对于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与被告陈水扁私下接触,李复甸认为,两人已违反检察官守则,不宜再侦办扁案,但为避免干涉检察总长陈聪明的人事任命权,在纠正案文中,只以“未能适时调整侦办之工作”等文字带过。
监察院在侦办扁案敏感时刻提出纠正案,谢启大傍晚直闯李复甸办公室,当面向李复甸表示,“朱朝亮、吴文忠是好人,是特侦组里面,最信得过的人,你不能动他们两个人,否则就帮了坏人陈水扁”。
面对谢启大突如其来的“关切”,李复甸私下表示,一定会依法处理,不排除向政风室提出检举。
前总统陈水扁涉嫌海外洗钱案,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经约询士林检察官曾劲元表示,“97年5月28日、97 年6月2日、97年8月18日分别在台中、扁办及宝徕见扁面,是朱朝亮透过张玮津要我陪张女士见阿扁”。
调查报告也指出,97年8月18日于扁办,张玮津将电话交给扁,由扁和朱朝亮谈,谈完后扁说也有跟林(吉吉吉)慧检察官对话。对于张玮津与朱朝亮的电话通联情形,“计成功发话7次,有效通话秒数为2193秒(36分33秒)”。
此外,监察院认为特侦组泄密情况严重,违反侦查不公开,调查报告指出,对于搜索扁办,媒体报载有查扣一份“报告总统”文件,对此,监察院进行调查,但最高检答复监院时否认有查扣这份文件,但是在后来特侦组不服台北地方法院抗告中,却又举出有查扣到“报告总统”文件,作为抗告理由之一。
对于最高检不承认泄密,却在答复监院公文书里“说谎”,李复甸认为,最高检已涉嫌伪造文书,但不会再进一步调查。
李复甸表示,纠正案提出后,相信一定会有冲击,不过也有监委私下表示,应该用“纠举”,而不是“纠正”;调查结果,已顾及分寸的拿捏,完全是提出事实,至于如何处置,则是检察总长的问题。
他表示在调查过程中,深刻体认司法体系根本没有人可以管,如果监察院再不调查、再不出来说话的话,司法像个皇帝一样,但强调“绝无干涉司法”。
不过,他表示,纠正案提出2个月后,如果总长仍未就特侦组人力做一补充与调整,未来司法委员会将会提出“质问权”,要求总长陈聪明提出合理说服,否则不排除提出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