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去年拉萨事件 76人遭判刑

【新唐人2009年2月11日讯】(中央11日法新电)中共媒体今天报导,中共当局为去年西藏首府拉萨发生动乱事件,对76人宣判徒刑。

据中央社11日报导,西藏一位中共官员昨天在拉萨的记者会上宣布此事。先前曾经报导,总共有55人遭到判刑

这篇报导所引述的消息来自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副主任,它并未提供有关刑期的细节。西藏人称,西藏自治区人大是当地的橡皮图章议会。

反对中共统治去年3月14日在拉萨爆发,并扩散到中国其他藏人人口密集之处。

西藏流亡政府表示,动乱遭中共当局镇压时,有200多名藏人遭到杀害,还有约1000人受伤;北京方面否认这些数字。

藏权组织曾表示,可能有数千人遭到逮捕。

中共宣布已处决一名西藏人,造成21人死亡。多达30人遭法院判决纵火、强盗、妨害公共秩序以及攻击官署等罪名。这些人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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