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10日电)外交部今天宣布,自今年2月15日起,斯洛维尼亚国民享有来台免签证30天的待遇。上述措施实施后,27个欧盟成员国,仅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及赛普勒斯3国未享入台免签待遇。
外交部指出,基于权责及业务考量,自98年2月15日起给予斯洛维尼亚国民短期30天免签证来台待遇,斯洛维尼亚是继去年10月1日给予波兰与斯洛伐克、11月1日匈牙利、11月21日立陶宛、12月1日爱沙尼亚,以及今年1月7日给予拉脱维亚相同待遇以来,第7个获得台湾提供短期免签证待遇的中东欧国家。
外交部表示,斯洛维尼亚国民来台免签证待遇实施后,仅剩3个欧盟国家尚未给予免签来台待遇,目前已在洽商中,外交部愿在互惠基础上给予这3个国家免签证来台待遇,一旦完成磋商,就会陆续开放。
记者询问,推动欧盟给予台湾民众免申根签证待遇案的进度如何?外交部次长林永乐说,这是外交部持续努力的目标,但欧盟采取共识决,要27个成员国达成共识较为不易,目前相关驻外馆处正向各成员国及欧盟执委会争取中,希望今年就能有具体进展。
他指出,依欧盟国家实务,拒签率超过10%的国家就不给予免申根签证的待遇,但现在台湾民众赴欧旅游的拒签率不到1%,且发行晶片护照后更大幅提升防伪品质;另外,英国自3月3日起给予台湾免签证待遇具有指标意义,这些因素都替台湾争取申根免签证待遇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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