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9日讯】据BBC 2月9日报道,今天中国向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递交其首份人权状况报告。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新规定,所有联合国成员必须定期递交报告,然后由3个国家组成的小组对报告进行评议。
人权团体说,中国的人权纪录接受严格细致的检查非常必要。在镇压天安门民主运动20年后的今天,中国政府仍继续迫害政治异见人士,并压制新闻自由。
人权团体警告说,如果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没能就践踏人权现象采取措施,它已经面临困境的信任度将无任何信誉可言。
附:国际社会关注中国普审 良知基金会上诉联合国
2009年2月9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将依据它的普遍定期审查程序(普审)开始对中国的人权记录进行审查。此前,有超过二十个独立非政府组织就对中国的人权状况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递交了报告。然而,在对这份总结报告和由各个非政府组织提交的原始报告比较后发现总结报告中有意淡化了由多个国际非政府组织提交的关于中国政府对多个受害群体所犯下的大规模、系统的人权迫害的控诉。
针对这一发现,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良知基金会发表了一份总结报告,对中共幕后的操纵进行了揭露,同时揭开了中共粉饰太平的伎俩。良知基金会提供的分析报告中详细的分析了中共黑手是如何巧妙的删减由国际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报告,来掩盖中共政府对多个受害团体的大规模、系统的人权迫害。良知基金会指出那些与中国政府有联系的团体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提供的官方信息,来转移国际社会对中国政府人权迫害的注意力和批评。
以下是良知基金的分析报告网址链接:
http://consciencefoundation.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1:an-analysis-of-the-un-ohchr-compilation-of-ngo-reports-on-the-upr-of-china&catid=55:commentary-global-concerns&Itemid=128
事实上来自这些依附于中国政府的国内组织如中国的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都是在中共的领导之下的组织,它们所提供的报告的大部分内容试图转移对中国糟糕的人权记录的注意力,从而归为‘技术问题’。他们表达的共同的模式是‘尽管已经取得了重大改善,但是仍然面临挑战’,同时他们继续给出他们‘技术上’的建议。
最近对此严重事件,良知基金会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先生、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纳瓦尼特姆皮莱先生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成员们递交了公开信。公开信中呼吁高级人权专员纳瓦尼特姆皮莱女士调查这一事件,并要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给出相应改善办法来确保中国普审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良知基金会给联合国秘书长的公开信:
http://www.consciencefoundation.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3:an-open-letter-to-secretary-general-ban-ki-moon&catid=52:news-world&Itemid=127
良知基金会同时发表了一份新闻声明,此声明被翻译成5种语言,在世界各大媒体网站上转载。很多人权团体也纷纷响应,联盟加入给联合国秘书长的公开信。
在提交给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先生、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纳瓦尼特姆皮莱先生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成员们的公开信中,良知基金会呼吁高级人权专员纳瓦尼特姆皮莱先生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并给出改善办法;同时要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举行一个特别会议投票来推迟对中国的普遍定期审查直到由高级人权专员办事处准备出另外代替现有的总结报告的一份公正、客观的总结报告。同时,良知基金会建议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制定一个监督机制以避免将来出现同样的针对普遍定期审查的不公正的报告的出现。
路透社也报导了国际特赦认为中国政府递交给联合国的国家报告中没有提及任何发生在中国的人权迫害。位于伦敦的国际特赦称由中国方面提供的报告有意删去了西藏的危机、在新疆西部维吾尔自治区对维吾尔族的镇压、对不同宗教团体的迫害如法轮功修炼者。中国提交的报告避免了那些能够引起外界批评的争议性问题。
二月五日国际特赦谴责北京提交的基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新的审查程序下所提交的第一份报告中‘粉饰’对不同少数民族的人权迫害。尽管中国政府在它所提交的报告中承诺‘将和其他国家一起在人权领域中加强合作,制定法律保护妇女、老人、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然而,国际特赦亚太区项目主任阮柔安(Roseann Rife)在声明中表示:国际特赦对中国政府愿意加入联合国的审查表示欢迎,然而(中国政府的)自我评价‘粉饰了在这个国家中发生的严重人权侵犯,中国政府提交的报告中没有列出在这个国家中发生的一些严重的问题’。
普遍定期审查制度是一个独立的程序机制,联合国所有192个成员国的人权记录每四年就要接受一次审查。普遍定期审查是人权理事会的一个重大创新,它是建立在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的基础上的。所有国家借此机会公开其为改善国内人权状况以及为克服人权的享有所带来的挑战而采取的各种行动。(良知基金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