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5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导)中国地方政府在处理毒奶粉善后工作时,弊端重重、错漏百出,官员除了瞒报、漏报结石患儿,连手术费都要受害者自理,更有地方官员将动过手术、摘除肾脏的婴儿,按照按轻患者的赔偿标准给予两千元了事。多位毒奶粉受害者家属星期三对本台投诉他们各自的遭遇,还有家长投诉当局拒赔四毫米以下的结石婴儿。
大陆毒奶粉事件的善后处理,关乎数十万受害者家庭及他们孩子的健康和未来,而大陆地方官员在应对肾结石受害者家属的追问时,采取的却是敷衍策略。
江苏泗阳县高渡镇曹嘴村的农民刘海星期三对本台表示,他的两名孩子都查出肾结石,三鹿事件后,曾在当地登记了结石婴儿的病例及个人资料,但当地卫生局将他们遗漏并拒绝“补报”:“打电话到县、市、省三级(医疗部门),他们都说不可以补报,我说当时怎么会漏报的呢,他们说‘不清楚’,还有跟我们住在不到五百米,有一个宝宝也是漏报的”。
在外地打工的刘海表示,三鹿事件发生后,他的两个孩子查出肾结石,便到乡卫生院登记了。春节回家,听说政府公布了赔偿方案,但他的两个孩子均不在赔偿名单之列。于是致电卫生局和工商局,当局除了拒绝“补报”更说“四毫米以下拒绝赔偿”。“说什么小孩子结石太小,没有达到赔偿的标准,泗阳县卫生局的人说四毫米以下不赔。但是没有达到四毫米的,我们村上的都赔了。他还说卫生部下来一份文件,我说我要看到这份档我才认同,他说没有,又说没有”。
刘海认为,赔偿他四千元不重要,他要争取的是他孩子未来的治疗费用,刘先生的两个孩子因为饮用雅士力奶粉,导致肾结石。
如果是官员因工作失误造成漏报,结石婴儿的资料倘若得到及时更正,尚可理解;那么,明知结石婴儿动过手术,却不按相关赔偿规定进行补偿,又如何让人理解?安徽亳州居民苗亚峰的两岁大婴儿因饮用三鹿奶粉,出现肾衰竭,不但医院拒绝为孩子提供免费治疗,而且卫生局仅以轻患者的赔偿标准给予两千元赔偿。苗先生表示:“在我们市医院看的,因为肾已经坏掉了,由院长签字、盖章,赶到我们的省(医院)里面,当时去的时候是免费的,最后牵涉到手术了,他们说不负责手术费,只负责手术以外的,我们就自费了,通知去领钱(奶企赔偿)嘛,给了两千元”。
苗亚峰表示,当地卫生局对他说,因为上报的时候她的孩子还没有动手术,因此按轻患者上报,卫生局要他重新补报,虽然事后重新登记,但一直没有下文。
苗亚峰的孩子在去年11月27号,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做切除肾脏手术,在给女儿看病期间,花去数万元人民币,但他最痛苦是女儿的肾被切除。苗亚峰还表示,同时动手术的有多名结石婴儿,该医院都要求家长自费。
还有一位河北的结石婴儿郑雅元,2岁半,去年9月15号在邯郸市第二医院检查出双肾结石0.5和0.3釐米,结果给医院漏报,也不在赔偿名单内。
根据国家赔偿方案,肾结石死亡婴儿赔偿20万,重症赔偿3万到5万元,普通症状赔偿2000元。
中国卫生部的高官虽然在三鹿事件后公开表示,对因毒奶粉引起的肾结石婴儿提供免费治疗,但事实上在具体执行时预设了很多先决条件,比如,这项计划并不包括三鹿事件之前已经因三鹿奶粉患肾结石的婴儿。重庆一名肾结石婴儿的母亲翁忠兰表示,她的孩子因喝三鹿奶粉患肾结石多年,并做过手术,当局对他明确表示,不会赔偿:“他是肾结石、尿结石,在重庆附属儿童医院动过手术,当时我去报的时候,他说,我们这个(孩子)是在08年,奶粉还没有曝光的时候,他说之前的事,他们没有办法去(上报),卫生局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