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29日讯】2009年1月11日,离春节仅仅半个月了,但江苏省铜山县刘集镇中心小学校校长黄书生,却再也不能和瘫痪在床的老父亲一起吃过年饺子了。 1月10日上午8时许,因温厚善良的黄父早在2002年,为游手好闲的黄集韩庄村村民刘成锁担保1万元债务,在刘迟迟不还债的情况下,黄书生凭一介书生之气,将刘喊到家中看看家中真实情况(其父瘫痪在床),家庭生活贫困,希望刘能良心发现,还了欠款,其间刘大耍无赖流氓嘴脸,称刘集所里有自己人,能咋的?双方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不欢而散,当日11时黄把刘成锁送回家。
刘集派出所于1月10日13时10分如临大敌般派出2辆警车到黄书生家中,在没有出示任何传唤证等手续的情况下(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办案民警将黄书生强行带至派出所进行讯问。当晚22时许,黄书生的姐姐为其送饭,晚22时50分许其姐离开,此间黄书生安然无恙,但至零时黄书生仍未归家,11日8时许,其姐再次为黄送早饭,值班民警口气很强硬地说:“送什么?我们有饭给他(黄书生)吃!”遂将黄姐用力推开,并用铁大门猛烈撞击,致其摔倒在地,造成其胸部淤血,住院治疗。在这种时候(黄实际已经死亡)警方态度仍这样强硬,可见当地公安机关人员对老百姓的冷血面目。
1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晴天霹雳——黄书生在派出所内坠楼而亡!
谁会相信几个小时前活生生的生命在派出所接受讯问后就散手人寰?而事情发生后警方的态度暧昧、疑点丛丛。更坚定了死者家属认为黄属于非正常死亡的想法。
直到11日上午10时许,距死者死亡5个小时过去了,派出所有关民警才在死者家人的一再追问下,勉强说出黄早已经死亡,并已被送到殡仪馆。派出所警员随后编造一番死者在派出所内的情况:
派出所警员称:在讯问结束后,黄书生借上厕所之机从3楼跳下。可谓言简意赅、守口如瓶,他们怕的是言多必失,难以自圆其说。但事实毕竟是事实!(厕所在1楼)审讯室也设在1楼,为何又在二楼审讯?黄书生为何出现在3楼并纵身跳下?
一 警方称是死者上厕所,厕所也在1楼,在有两名警员审讯、两名保安看管的情况下他怎么会从3楼跳下来呢?训练有素的警方人员难道看管不了一个眼睛近视,又是在夜间行走的文弱教师?真是欲盖弥彰!
黄书生坠楼后,派出所为何在第一时间不拨打120,不同时通知家属,即使是为了争取时间抢救生命,但为什么在到达医院后仍不通知家属?这到底是为什么? 明显是在想遮掩什么!
二 从警方提供的录像看,黄书生从进入二楼审讯室,就没有看见黄书生从屋里出来,那他怎么去的三楼??而在坠楼前1分钟为什么有三名派出所人员在二楼梯口等待事情的发生?坠楼后二楼楼梯口下来一人观望尸体,又不慌不忙地上楼,另一人在二楼梯口没有动,然后一起去了二楼审讯房间汇报?坠楼7分钟后还戴白手套拖拽黄书生并把他窝在普桑警车后座上,明显是早有预谋,并知道他早已经死亡。拉到医院抢救是在做秀!!
三 黄书生坠楼为何不就近就医反而舍近求远?
派出所隔壁200米就是镇医院,为什么要跑到5里地外的另一家医院抢救?这严重违反卫生部门关于就近抢救伤病员的有关规定,警方难道是在及时抢救生命吗??明显认为镇医院人熟地熟,怕走漏风声! !
四 黄书生死亡后为何不让亲属看现场?派出所说检查机关已经看了。难道死者家属没有知情权吗??黄书生坠楼后,亲属找到派出所要求看黄书生坠楼现场,直至11日14时左右才让家属进入事发现场,而看到的是已经完全清理过的现场! !!为什么要破环现场??这到底是为什么?没有了现场,就无法判定死者倒卧地上的地点和楼下直角平行距离,如果距离太近,形不成一定角度距离,只能证明死者是被平推下去的。最好的解释是现场会说明死因的!警方不能犯让死者家属看清死因的低级错误!连车祸现场都要保护、蓄意破坏就违法的法律规定下,一个涉嫌违纪逼供致死人命的现场却遭到破坏,没有记录,把现场记录推给检察院,这能说的过去吗?谁能保证检察院的所谓现场记录没有伪造和掺假的成分?因为这个社会公检法联合制造的冤案太多了太多了!徐州当地就有公检法的顺口溜:鼓楼(区)松(指执法)、云龙(区)严、铜山(县)贾汪(区)胡乱玩!
1.黄书生死亡后为何不正式书面通知死者家属? ?为什么不把遗体直接送往不到3公里的铜山县殡仪馆,而送往30多公里外的徐州市殡仪馆?这又是为什么??这是故意制造死者家属探望尸体路途不方便、更怕死者家属去县殡仪馆围堵的阻碍!何等心虚!何等狡猾!把这种狡猾用在侦破案件上,我们的治安状况就不会这么差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2.黄书生的亲属要求看坠楼时的监控资料,这时却被告知:派出所内的两台监控设备均已损坏;但后来却承认设备没有坏,可以让死者家属看。前后矛盾,发人深思!
3.死者死亡后,其亲属在拍摄现场时遭到便衣公安人员的打抢?
4.死者死亡后,亲属及乡亲悼念本属人之常情,何至于出动警察、交警、刑警、还有便衣?何至于在出镇的各个路口都设置5辆警车(车内都是警察)? 这难道是在保护我们的死者亲属???这不是心虚吗?难怪很多地方都出现袭警事件!难怪连杀警察6人的杨佳被称做“敢叫武松不丈夫!”警民关系的恶度紧张究竟是谁造成的?!
1月13日11时许,在事件没有明确处理情况下,公安人员就在派出所门口向群众散发《关于黄书生坠楼事件及处置情况的通报》,这个通报大部分内容均是刘成锁报案时的一面之词?散发传单,文革恶习,法律禁止,公安却做!难怪社会传言:公安乱作为,去找黑社会!信夫!
1月14日下午3点,死者家属看到坠楼录像,死者明显是平卧着坠楼的,排除直接跳下,因为跳下应当脚在下面。 1月17日死者家属被通知参加尸检但不允许拍照。家属看到的表面主要现象并认为:
死者左侧眉骨上有小破损(钝器打击所致)
口鼻、耳道充满血液,两侧眼脸无出血点,颈部正常,背部大量尸斑
左右手腕部有环状淤血(戴手铐所致)
左手食指、中指间有淤血,左手拇指近节有淤血,右手背部有小淤血点
右乳下有一条索形缺损(刑讯逼供)
左侧肋骨多发性骨折,左右肩胛有大面积血肿
右侧9、10肋骨间有血肿
心包无积血,肝脏、脾、肺、右肾表面无异常
左肾颜色稍暗,肾上腺正常
胃内容物为液体,胰腺正常(从进派出所到坠亡15个小时,家人送饭为啥不给吃,还有没有人性?)
脾脏皱缩
广泛头皮血肿,硬膜下广泛血肿,以右侧为重,头颅多发性骨折,贯穿放射至颅底
脾下有淤血点,头部摔伤特别厉害(警方称跳楼,跳楼怎么会头朝下摔伤这么重?况且人坠亡先是肩胛落到了车角,缓冲到了地面,从三楼到车上是5米,从车到地面是一米。)
左侧肋骨段3节
右大腿外侧3处淤血,足面缺皮(20×10mm)
头盖骨两侧2块大淤血,3道缝隙(即使说是高坠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着力点只有一个,怎么会有两处大淤血??前后矛盾!)
黄书生的所谓“跳楼自杀”案,和河南省2008年10月以来发生的连续5起“派出所里的非正常死亡”有何等相似之处。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针对这些民警违纪案件认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违法办案等问题有所抬头,暴露了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危害严重;刑讯逼供问题仍未根治;违规使用治安员问题屡禁不止”。(现代快报2008年12月16日A8版)
22日15时许铜山县人民检察院鉴定结论通知书(铜检鉴通字(2009)1号已经通知家属,我院聘请有关人员对黄书生的死因进行了检验鉴定,鉴定结论是黄书生系高坠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当家属问到:为什么不直接说出是聘请江苏省检察院法医??检察院领导的解释是这是固定格式来搪塞家属。但是省检察院详细鉴定结果不给家属看,为什么?黄书生的所谓“跳楼死亡”存在疑点太多。在这个什么都可以造假的氛围,或许澄清最终死因还要有艰难的路途要走,但善良的人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真相终会大白,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避免悲剧不再重演,死者家属将会义无反顾地走上一条为死者讨说法的维权之路,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黄书生,因为不知道哪一天同样的悲剧会发生在我们每个弱小者身上。
死者家属魏克兰2000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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