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士祥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因为我们全家被共产党害惨了,所以我就恨共产党”。这是我内心的真实情感。
曾经,我的感情世界里,没有恨,只有爱。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从小就接受了爱党教育,老师教育我们:共产党爱人民,它为人民谋幸福,它是人民的大救星……我从此就全心全意地热爱共产党。无论生活多么艰辛,但对政府、对共产党、对祖国热爱之心不变。更对生活充满着热爱和憧憬,勤劳发奋,总是希望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来改变贫苦的日子,让家人能过上幸福平安的生活。可是谁能想到,我这点最基本的愿望,却被我所热爱的共产党彻底打碎而破灭。
上世纪末,1997年,为了改变贫困,我带着妻子、孩子,离开安徽贫困农村,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定居经商。经过我们夫妻艰辛努力,苦心经营,生意渐兴。正当我事业兴旺,生活幸福的时候,共产党却残忍地把我一家人推进灾难的深渊。
2001年8月,我在黑龙江五常市火车站遇到江苏徐州商人谢东平,我们在一起交谈时,谢东平向我诉说,他被五常公安局曙光派出所干警勾结卖淫女敲诈,目前身无分文,陷于困顿。我得知后感觉是同病相怜。因我在98的也遭到五常公安局同样的敲诈,出于公民的正义和同情,我就领着谢东平来到哈尔滨《黑龙江法制报》社,投诉反映黑龙江省五常市公安局曙光派出所干警勾结卖淫女用卑鄙手段陷害、敲诈江苏徐州商人谢东平的犯罪事实。
2001年8月23日,该报立即组织三名记者邓小琴、黄秀辉、秦志龙进行暗访,此案经三名记者实地暗访、调查证实后,2001年8月28日,《黑龙江法制报》以《是旅店,还是卖淫嫖娼的陷阱?》为题,对五常市公安局曙光派出所干警勾结卖淫女陷害、敲诈旅客的犯罪行为进行曝光揭露。此案曝光后,引起了广大社会和上级政府的极大关注。五常公安局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包庇犯罪干警,企图用重金收买记者和报社领导,最后他们花费三十多万元的重金,各方周旋公关,终于平息了这场干警勾结卖淫女敲诈案的特大丑闻。而后,五常公安局害怕我将此案丑闻向其他方面泄露,并对我进行疯狂的打击报复迫害。
在案发一个月后,即2001年10月9日,我在五常送货,五常公安局曙光派出所所长刘雷、黄志明,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我刑拘。当时,我无任何犯罪嫌疑,也无任何罪名,他们就是以须要收容调查为名,对我非法刑拘的。在关押我八天后,为了达到长期迫害我的目的,他们就无中生有给我捏造了一个“涉嫌敲诈”的罪名。可是我无任何犯罪事实和犯罪依据。检查机关更无任何理由和依据对我批捕。但五常公安局为了报复迫害我,无视法律,硬是非法地关押、迫害我十七个月。在2003年2月18日在清理超期羁押时,我才被无罪释放。
我在被关押期间,遭到了五常公安局残酷的迫害和折磨。他们把我安排在公安局内设的特别严管监。管教干警王松等人对我任意殴打体罚,并安排抢劫杀人犯李俊才当号长,并指使杀人犯李俊才对我进行惨无人道地迫害,不让我吃饭,晚上在地上洒水,强迫我睡在上面。在冬天,经常用冰水浇我。运用各种残酷手段折磨迫害。我本来健康体壮,但进看守所不到二个月就开始生重病。他们把我拉到五常市医院,经医生检查,刚开始是胸膜炎,后来恶化为肝炎、肝硬化,结核性腹膜炎。但他们不给我任何救治措施。当时我的生命奄奄一息,连说话走路都很困难,骨瘦如柴。这些共产党人的心太毒了。他们明知道我无罪冤枉,但他们根本没有一点怜悯同情之心,更没有什么正义。抢劫杀人犯李俊才罪大恶极,本应判死刑,立即执行,但他充当了五常公安局的帮凶,把我祸害成重病,具有“立功表现”,五常公安局却给他立了功,让法院判了死缓,在五常公安局的庇护下,罪大恶极的杀人犯逃脱了应有的惩罚。
在我被刑拘关押后,五常公安局不给我家属任何通知和消息,我和家人突然失去联系,家人得不到我的任何消息,惊恐万分。可怜我弱小的妻子,领着两个幼小的孩子,日夜不安,焦虑万分,在整个黑龙江到处寻我,历尽千辛万苦,在一个多月后,才打听到我被五常公安
局关押。我的妻子无法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精神崩溃,整日以泪洗面,痛苦万分,度日如年。我的白发苍苍的母亲,得知我坐牢后,更是精神崩溃,日夜不安。我的整个家庭,都陷入到一个极其悲惨的绝境。
本来我拥有一个多么幸福美好的家庭和生活,拥有一个多么美好的人生,却被邪恶的共产党人给毁了。
共产党如此这样残暴地糟蹋我,祸害我,我的心里怎能不怒,怎能不恨?
“共产党迫害我,我恨共产党!”很多人都说我“你不能恨共产党,你的冤案只是共产党内部极个别人干的”。其实,我的冤案根本不是极个别人的行为,完全是整个共产党政府的行为。我的特大冤案,性质极其恶劣,完全是赤裸裸的打击报复,政治迫害行为,完全是邪恶对正义疯狂的报复,这个大冤案不是极个别人所能办得到的。所有的办案人员都是共产党人,都是公安干警。五常市委、市政法委都参与了此案,他们多次开会,研讨,想办法给我定罪,还想办法给我教养。全国人大代表、五常市委书记肖建春,对我的案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对我的冤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是默然无声,并纵容他们对我迫害,特别是《黑龙江法制报》社,他们得到五常公安局的贿赂后,和五常公安局狼狈为奸,丧尽良知,不仅出卖了我举报人,并给五常公安局的邪恶行为歌功颂德。这些不都是共产党人吗?怎么是极少数人呢,还有,五常公安局这样残暴,违法乱纪,它的上级主管机关:哈尔滨市公安局、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还有各级检察机关,难道都不知情吗?可是我多次上访反映,他们不但不管,反而还极力包庇纵容他们。这些共产党人,没有一个人能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为社会为百姓主持正义。这么多的政法机关,庞大的行政体系,如果其中有一个机关能履行职责,认真执法,我一个无罪之人不可能被非法关押,更不可能被非法关押迫害长达十七个月之久。
五常公安局为何如此毫无顾忌、无法无天地这样大胆地残酷迫害公民,其根本原因就是依仗着共产党法西斯政府在背后支持怂恿他们。
当年日本士兵在中国南京残暴大屠杀,也在依仗着法西斯军阀的怂恿犯下的滔天罪行。
我的特大冤案的发生,给我的一家人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我的人生、我的性格、我的生活、我的情感,被共产党彻底改变。我更清楚地认识到人世间的“真、善、美”,更清楚地认识到共产党“假、恶、丑”的面目。
根据冤案的发生和事实,我有没有理由恨共产党????,我有没有理由还爱共产党?????我并不是无缘无故地恨吧!
“我恨共产党”,这是我的内心情感,但却招来了四面八方的非议和责难,亲朋为我担心捏汗,说我将要大祸临头,重进牢房。社会上说我精神不正常,在看守所精神受到刺激、着了魔。共产党人说我误入歧途。公安员警却在威胁我,“不许你恨共产党,只能热爱共产党,你要是恨共产党就是颠覆政府行为,是要坐牢或者教养……”
面对种种责难、非议和威胁,我真是对这整个社会感到绝望和痛苦,这是一个多么可怕、恐怖、野蛮残暴的社会,这是一个多么可怜、愚昧的奴隶人群,这是一个多么可悲的生存状态。
我的“爱”、我的“恨”是我情感的自由,是我生存最基本的人权,这更是天赋给人最基本的属性、本能和权利。任何人、任何政府、任何统治者,都不能以任何形式来剥夺、来强迫人的感情自由。我遭到共产党的残酷迫害,难道我连“恨”的念头都不能有吗?还要强迫我爱共产党,这岂不是还要我感恩共产党对我的迫害吗?这岂不是还要我热衷于共产党的残暴吗?这真是一个极为典型的流氓强盗逻辑。
如果我是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奴隶,或者是一个失去人性、失去知觉、不分善恶、黑白颠倒、不知“爱”、不知“恨”,无血无肉的人。共产党无论怎样迫害我,我都会爱共产党,喊“共产党万岁”。
如果人连爱和恨的自由都失去了,人活得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人连爱和恨的权利都被剥夺了,那还有什么尊严去做人?
安徽 桐城 王士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