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美国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宣誓就职,当天华盛顿气温零下四、五度,但现场仍有来自美国各地大约二百万人前来见证美国历史的重要时刻。
然而,一向博闻强记的奥巴马却在最重要的总统宣誓时刻出现语塞,多少给即将展开的奥巴马时代掠过一丝不祥之兆。
当时,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主持总统宣誓,奥巴马左手按于林肯宣誓所用的《圣经》跟读誓词。在奥巴马表明身份,并说我愿意发誓后,大法官说出了最关键的一句誓词:我将忠实的履行美国总统的职责。
按英语的表达习惯,“忠实”一词可以放在前面,也可以放在后面,大法官把“忠实”形容放在最后。也许和奥巴马事前约定并熟记的誓词有出入,也许是奥巴马更喜欢把“忠实的”放在前面的语法句式。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奥巴马只说出了“我履行”就突然停在那里等待,似乎忘记了全世界正在看着这一实况转播。
这里奥巴马或许犯下了致命的错误,就算奥巴马是在暗示大法官誓词中的“忠实”放置与原本设定符,并给大法官一个机会,等待他及时“改变”。但是,客观的看,奥巴马应知道,现在真正需要跟随“改变”的正是他本人。仪式本身就是要求就职人严格跟着大法官宣读誓词,大法官的表达某种层面上就代表着当时的最高权威,也包括那本传世《圣经》的权威,总统这时必须对司法绝对“忠实的”服从 。
奥巴马在宣誓前应该还不是正式总统身份,而任何一位美国总统所谓要“忠实履行美国总统的职责”,其第一件事就是必须“忠实的”跟着大法官读誓词,大法官怎么念,你就必须怎么跟。
奥巴马却停了下来,脸上露微妙的笑容,气氛有些怪异或搞笑。场面的尴尬让代表神圣的大法官非常紧张,他迅速意识到了奥巴马的意思,不得不做出“改变”,顺着奥巴马停顿的地方,又说了一遍这句简单的誓词。这回代表权威的大法官在人气旺盛的奥巴马面前“忠实”的做了个小小的“改变”,他把“忠实”提到了前面来表达。
几乎就在同时,也许奥巴马精明的头脑里也同时想明白了我们上面谈到的内容,他也立即在大法官第二遍提醒后,果断的重复了誓词。可是他读出的誓词却是大法官的第一个版本,这里可以说排除了奥巴马没有听清的可能。但遗憾的是,由于小小的时间差的捉弄,精明的奥巴马实际上是第二次否定了“大法官”,《圣经》也同时被第二次非恶意的“嘲弄”。
整个过程看上去只是个小小的配合失误,似乎被“紧急修正”,虽有“不够严谨”之嫌,但与二百万人欢呼声中的奥式人气相比,与奥巴马随后的不阅一字的长篇精彩演说相比,几秒语塞则轻如鸿毛,没人在意。
很有可能,情绪激动的美国民众恰恰忽略了上帝给他们最重要的提醒。懂得易学的朋友称,万事皆有因果,奥巴马关键时刻的阴错阳差,恐怕正是神明借此小动作暗示美国总统将来要在此问题上要格外慎重,也许成败就在于此,已有大量实例表明,在红魔恶灵的强大诱惑与危逼下,有些人就很难保持对神所赐予的权力职责的“忠实” 。
《圣经》故事中耶稣曾三次告诉弟子彼得说,他将会三次不认耶稣,即不能忠实于自己弟子的职责。彼得对耶稣的提醒不以为然,认为绝不可能发生。可是后来在外来的压力之下,果然三次应验。
提醒是上天对生命的关爱,尤其是手按《圣经》的时候,出现奥巴马对待“忠实”的两次意外“不忠”会是偶然吗?如果真是神在以此提醒什么,那一定是在提醒奥巴马无论遇到什么险恶,都要想到“忠实”(faithful) 二字的份量,“忠实于职责”不会简单的象读读誓词这样一语带过,那将是上天对人类的考验。愿奥巴马能够带领美国走向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