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14日电)香港出现历来首宗学生挑战学校以英语授课的法律个案,控告人为中文大学学生,而控告对象是中大。
中大为本地著名学府之一,一向以中文为主要授课语言,但这并非硬性规定,因为校内不少外国老师都是以英语授课。
去年,中大发表“双语政策报告书”,确定校内可以中英文双语授课。
但此举受到校内政治与行政学系三年级学生李耀基反对,并针对报告书提出司法复核,认为“这与中大以中文为主要授课语言背道而驰”,案件昨天开审。
李耀基昨天透过政府资助的律师指出,中大的“主要授课语言为中文”、大学应致力令“其水准与地位最崇高的大学相同”,因此以中文授课成为达到目标的应有责任,故不能违反。
校方则指出,授课语言与学术自由及学院自主权不可分割,假如校方不获准修订授课语言,则属违反“基本法”侵犯学术自由。
案件仍在审判中。
香港现有8所大学,在授课语言上各有不同,其中香港大学全以英文授课,其余夹杂中英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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