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12日讯】(中央社11日综合报导)烟害防制法新制今天上路,全国各地卫生局派员稽查餐饮、医院、网咖业者,桃园县、台南市等县市未开出罚单,但高雄、屏东等县市有开单,其中不乏知名卖场、便利商店被开罚新台币1万元。
根据烟害防制法新规定,所有禁烟场所入口处及适当地点应设置明显禁烟标示,而且不得提供与吸烟有关的器物,违反的业者罚新台币1到5万元。吸烟者在禁烟场所吸烟罚2000元到1万元。贩烟场所违反展示规定也是处1到5万元罚款。
25县市卫生局针对餐饮店、商场、旅馆、室内工作场所、休闲娱乐等禁烟场所展开稽查取缔,统计共稽查4953家。
根据各地县市政府的稽查结果,北台湾基隆方面,对餐饮店、旅馆、商场、医疗机构、视听歌唱业、资讯休闲业、大众运输及车站等共稽查497家,合格家数488家,合格率达98%,也开出15张违规告发单,其中包含6件吸烟行为人及9件违规场所。
桃园县政府卫生局全体总动员稽查辖区内146家商家、工作场所和机构结果全部合格,没有民众违规。
新竹县卫生局稽查276件,6件不合格,合格率为97.8% ,不合格的原因大都为禁烟场所内放置烟灰缸或熄烟筒,以及民众在公共场所吸烟。至于苗栗县没有违规状况。
中台湾的台中市在烟害防制法新制实施首日,即有大卖场被开罚;1家大卖场的烟品贩卖区未依烟害防制法的烟品展示办法陈售,违反烟品单一品项只能展示最小贩卖单位的规定,稽查人员当场依规定开1万元的罚单。
台中县则稽查870家,但有多家未贴禁烟标示,稽查人员予以劝导后,商家都愿意配合,并未开罚。
同样位于中台湾的南投则全部合格;至于彰化县,1家位于鹿港镇的便利商店,贩卖烟品放置在玻璃柜内,陈列方式违规,彰化县卫生局开出1万元的罚单。
南台湾的台南市、云林县与嘉义市均未开出罚单;嘉义市虽有有民众电话检举违法吸烟案,但稽查人员赶到现场时,已无违法民众在场;台南县也有1件。
高雄市卫生局长何启功率员实地稽查334家场所实施情形,并未发现违规事证;高雄县政府卫生局分3区稽查,凤山市1家便利超商及1家槟榔摊违规,被开单告发;屏东市告发3人。
东台湾的花莲县则稽查460件,违规3件,开罚3件;台东县在1家旅馆在室内摆设烟灰缸,且留有烟蒂,开出1万元罚单。
在离岛的金门方面,由警方支援下兵分四路,巡查大金门的金城、金湖、金沙和金宁四乡镇,展开首波稽查行动,但没有违规开单;至于澎湖也没有开单。
行政院卫生署公布到下午3时30分止的统计,全国禁烟场所共有22家不合格,其中以商场最多;7件个人违法案件中,有1名是基隆计程车驾驶。贩烟场所违规有4家。
就场所而言,桃园县、苗栗县、台南县、台东县和宜兰县5县采2阶段稽查方式;另外20个县市采3阶段。就吸烟行为人稽查方面,基隆市、苗栗县、南投县、嘉义县、台南市、高雄县、台东县、宜兰县和连江县采2阶段,其余16县市采3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