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12月24日讯】2008年12月22日起辽宁铁岭昌图教师大罢课,今天是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教师全体大罢课的第二天,也是一个寒冷的一天,几百名老师站在瑟瑟的寒风里无助的望着他们的父母官,恳请他们给予一个还他们的血汗钱的答复,其结果站了一天县政府那些大老爷们却没有一人出来给予接待,可见平时里被他们成为光荣的人民教师的,在关键的时候在他们眼里还是什么?连他们家养狗都不如!让人寒心啊!这样的父母官合格吗?
请问:为什么不扣公务员的工资而扣教师的?县长的答复说就是没有钱,没有钱就敢违反《教育法》、《教师法》、《合同法》、《民法》、《保险法》吗?我们要用合法的手段讨回我们的合法利益!我们要用法律武器来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请问有哪位有正义感的律师愿意帮助我们这些昌图县的无助的人民教师?
辽宁省昌图县教师的罢课行为是空前的,原因是昌图县教师自2006年就开始扣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而铁岭市的其他县市都没有扣。而且昌图县教师的工资在全市是最低的,和铁岭的其他县市每月要差300~1,000元。这次罢课不仅22日、23日近千人在政府集会,而且农村各个乡镇的教师也都在学校静坐(没有上课,就连村小的教师也都没有上课),他们都在支持着这一正义的行动。罢课的人数已经达到五、六千人。所以这次行动是空前的,县政府领导想封锁这一事件或消息是不可能的,有些人可能还不知道这次罢课有如此大的规模,但我相信人们早晚会知道。
在这次罢课活动中,县政府的领导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先是召集各地校长开会,表示暂停扣“两险”(只是暂时),补发应该发放的津贴部分。可是作为昌图的教师心里都非常清楚,这些做法只是领导们欺骗教师的手段,政府实际并没有实际行动,而是想无限期的拖下去,他们并没有给教师们一个承诺(发放的时间和数额)。在近千名教师集会的时候,县政府有采用了第二手段,他们让教师选出代表,因为他们知道,只有代表出现了,他们就可以拿代表开刀(说他们是组织闹事者),来一个杀一儆百。可是他们的想法又被教师识破了,教师们害怕报复,没有人当这个代表。于是领导们愤怒了,他们再次召集各地校长开会,以行政手段层层镇压,要求各地的大校长看住自己的教师,看不住的领导撤职。而且表示津贴也不会发。
于是,在昌图县更荒唐的闹剧开始了,各地的大校长开始不择手段的镇压教师集会,有的校长恐吓教师,如果谁再去政府就上报教育局解聘谁。有的大校长坐在大门前看门,不让任何教师出大门一步。有的校长又是作揖行礼又是哭诉自己的不容易,来博得教师的同情,有的学校还把教学楼封死,中午为教师提供从未有过的盒饭……而县政府则实行半路拦截的手段,把教师上访的车拦截在通往县城的路上。
但是教师们并没有屈服,他们出不去的就在办公室静坐,被拦截的教师步行前往县城。其实教师们自己都知道,什么样的教师参与的罢课呢?都是那些老老实实地、辛勤地工作在教育第一线的教师,他们除了工资没有一点儿别的收入,而那些可以卡学生家长钱物收受家长礼物的教师,那些办班补课可以大把赚钱的教师,那些有第二职业可以轻松赚到外快的教师,那些班可去可不去隔十天半月去学校混混的教师等等,他们是不会去集会上访“闹事”的,现在一个小学高级教师,有的每月还没开到1,000元,他们真的无法生活了。
教师们仍然坚持着,他们不会屈服,即使这次正义的行动被镇压了,失败的却不是教师,而是昌图县的领导和全昌图县的老百姓,因为昌图伤透了教师们的心,教师们最后一丝工作热情被无情的掐死了,昌图的教育也必将走向最低谷,走向死亡。而这样的结果受害的还是昌图的老百姓,试想昌图的领导能把自己子女送到最好的学校甚至外地读书,而我们老百姓却不能啊!教师们,干事的教师们的心死了。
昌图县政府答应给返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三年的钱,就是说明他政府根本就没有给老师上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返还就等于自己承认了错误!就承认了自己已经违反了《教师法》和《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这样的政府还有什么丑陋的事情干不出来的呢?还怎样取信于民呢?怀疑?
辽宁省昌图县拖欠教师工资情况:
昌图县拖欠教师工资从1986年就开始了,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拖欠之久,数额之大,实属罕见。具体情况(不完全统计,还有待补充)如下:
一、1986年转正的民办教师,1988年才开公办教师工资。
二、以某位老师为例,从1999年说起:1999年每月应发工资、津贴分别是431元、185元;实发工资、津贴分别是299元、129元。发资依据国务院1993年85号文件。2000年应发工资、津贴431元、185元,实发工资、补贴338元、146元。发资依据国务院1993年85号文件。2001年应发工资、津贴619元、266元,实发工资、补贴338元、146元。
发资依据国办2001年70号文件。2002年应发工资、津贴662元、284元,实发工资、补贴338元、146元。发资依据国办2001年70号文件。2003年应发工资、津贴772元、331元;实发工资、补贴431元、185元。发资依据国办2003年93号文件。1999年到2003年拖欠工资14,928元,补贴5,988元,合计每人2万多元。
三、2004年至今教师应得的补贴比本地区其他县市比最少、少得500元左右(我县在职的仅51.40元,退休的仅33.20元),五年累计3万多元。
四、2005年,根据上级文件,公务员、教师补贴每人300元,全省除昌图县外都给了。昌图县公务员给了,却没有给教师。至今累计3万多元。
五、年末奖金,即发第13个月工资,教师没给,公务员给多年了。
六、取暖费,教师每年只发100元;公务员除了发100元之外,还按级别补发,平均发1,500元以上。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工资、补贴等待遇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水平的精神,以上的四到六条昌图县就是违法的。
七、昌图县农村中小学教师自1997年到2007年间,既没有公费医疗,又没有医疗保险。
八、2008年本县公务员补贴平均每人8,000元,是教师的近40倍。昌图县政府拖欠我们全县一万四千多教师辛辛苦苦工作的血汗钱,养家糊口的吃饭钱,看病就医的救命钱!是我国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各项法规所不允许的!昌图县长期恶意拖欠教师工资造成大量优秀教师外流(仅重点高中几年就走了50多人),教育质量严重下降,给昌图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埋下巨大隐患!
因此,昌图县广大中小学教师强烈呼吁昌图县政府立即扭转其错误做法,落实有关教师工资、补贴政策(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2008年19号文件,省政办2004年60号文件,市政办2004年39号文件),补发拖欠我们的工资和补贴,使我们更加积极地做好教育工作。
昌图县政府强行让教师参加养老保险不合法,昌图县政府在2006年开始,强行让全县中小学教师(含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纵观县政府的这一决策的前前后后,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起漏洞百出的、违法操作,假借名义只能给县政府主要领导带来政治利益的违法行为。我们认为县政府的这一决策,动作诡异、目的不纯、行为违法有以下理由:
1‧从强行让教师参保的法律适用文件上看不能让人信服,值得商榷的地方很多。这次强行保险行为,县政府的适用法律是:1994年7月26日辽宁省政府下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1994]32号)》(下面简称辽政发[1994]32号文件),我们对辽政发[1994]32号文件有如下质疑,辽政发[1994]32号是1994年7月下发的(要求三年内完成),时值今日已有近15年了,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全省各市、县(区)都没有对教师有所动作,说到底就是辽政发[1994]32号本身有许多不合理之处:
(1)教师(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应被列入参保范围。理由是:“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保障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而教师(含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本不存在到年老时生活无保障,生活来源不稳定问题。(因为这一群体退休后都有合法的退休金)
(2)辽政发[1994]32号与《教师法》相抵触。(〈教师法〉是教师依法执教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
2、《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3、《教师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4、《教师法》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5、辽政发[1994]32号与《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发布)相矛盾。《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这进一步证明,教师(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绝不属于社会养老保险范围被征缴对象。
所以,我们认为辽政发[1994]32号(据说是当时中央想在辽宁省试点,省政府制定的实施意见),在当时的背景下故然有它的“创新”意义。但随着人们认识的进一步提高,辽政发[1994]32号中规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教师)列入养老保险范围越来越显现出它的不合理性和不合法性。既然是搞试点,运作过程中不合理的甚至与有关法律相抵触的,又为什么不能停止执行或废止呢?昌图县政府又为什么把全省普遍都没被执行的辽政发[1994]32号翻出来作为这次让教师强行参保的适用法律呢?说白了县政府就是为了一己之私,搞行政高压,侵害教师利益。保住自己的乌纱帽。
6、从县政府强行让教师参保运作的程序上看更是公然的赤裸裸的违法行为。这次强行让教师参保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2006年的7月,学校突然开始说要从教师的工资里扣出养老保险。还说退休后的十年内,提出申请然后再返还。所有的教师都满腹的怨气不知道往哪里发。因为不论你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工资总额里这一部分的钱已经被扣出了,没有任何的手续,也没有征求教师的意见,这一部分的工资就无影无踪了。
就这样,县财政在“三没有的情况下”(既没有下发任何文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与教师本人签订任何协议),强行在教师工资中扣发了他们暗中规定的所谓“养老保险预支款”。纵观整个强制让教师参加养老保险的全过程,可以看出:县政府是在违法行政,违规操作,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7、从县政府对这次强行参保的选择范围上看,存在着明显的,赤裸裸的政策偏袒性。这次只强行让“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质上90%以上是教师)参加养老保险,那么辽政发[1994]32号中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也应该参加养老保险吗?(何况我县这类人员远远要少地于教师数量)为什么包括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内的所有县内“国家机关公务员不被列入其中呢?”这种决策合理吗?能让人心服吗?这不是政策偏袒“灰色政策”又是什么?当然政府的说法是此次参保只是教师(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先行一步,公务员早晚也要走这一步。这简直是搪塞、愚弄教师无知的一种托辞罢了。
呜呼!教师为什么又成了“第一个刀下之鬼”!这也是政府抓住了教师的这一弱势群体。
8、从县政府强行让教师参保的落实和保障上看更是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根据昌图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养老保险的文件来看,教师缴纳工资的8%,而财政补交其余的20%这样算来,昌图每年财政上还要有几千万元的投入在教师的养老保险上,这个天大的谎言,路人皆知其中的奥秘。当有的教师反映退休后的养老金如何发放情况,他们的回答更是让人啼笑皆非:教师退休后国家财政按规定的百分比仍足额发放,而养老保险部分,则是由你上缴部分总额的2%按月发放。既然国家财政有了保障,我们的养老保险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这样的回答,真的很难让不昌图教师怀疑收取这份养老金真正目的。
昌图县政府逆人民所愿,做出了这样的举动。
真的希望教育的春天能尽快普照辽北这个边远小镇——昌图。那里有太多淳朴的教师,那里有数以万计无辜的孩子省领导多次到昌图只是听那些虚假的报告,而不做实际调查,不解决根本问题!现在部分老师开始退休他们只是迟迟得到了当时扣发的养老保险部分,根本没有当初说的补贴,政府在拿我们的教师干什么???既然法律不为人民的利益服务!社会不公正到了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