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移审庭 陈水扁全力为己辩护

(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13日电)前总统陈水扁遭特侦组起诉后,移审台北地方法院。经3个多小时庭讯,法官今晨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移审庭中,陈水扁力主自己无罪,一人讲了近40分钟,也多次和检方激烈攻防。

陈水扁在庭内表示,以总统马英九自身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为例,法院都认同马英九特别费支出大于收入,没有贪污,他自己在国务费案中也是支出大于所得,为何马总统无罪,他就有罪,他没有办法接受。

陈水扁说,国务费和特别费一样是历史共业,国务费是“特别的特别费”,比较前总统李登辉和现任马总统,“我敢说他们两个不会比我还清”。

对于检方起诉龙潭案中收贿,陈水扁表示,总统的职责宪法有明定,总统府下设的各种咨询小组所做的决定仅为建议性质,最终还是由行政院做决定,总统既然没有职权管,就不构成贪污。

陈水扁说,有人利用他当总统的时候,私底下去胡搞瞎搞,他一点也不知情,不能据此判定他贪污,像是龙潭案中辜仲谅等重要证人,虽都说给“佣金”,但证人并没有说他知情。

公诉检方则以陈水扁涉犯均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也曾有勾串证人及共犯的情事,如果将陈水扁交保,可能有胁迫证人之虞,要求合议庭继续羁押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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