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6日,杨佳在上海被执行了死刑。虽然杨佳已经死了,可是他的影响并没有消失。杨佳已经成为了中国人在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绝望后选择用暴力反抗专制统治者一个象征。他被无数受专制欺压却没有勇气反抗的人看作是大英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府把杨佳塑造成了英雄。他们未经公正的审判就如此匆匆忙地将杨佳处死﹐只会为杨佳赢得更多的公众同情。要不是政府在处理杨佳袭警案上掩耳盗铃,自作聪明地犯下了那么多可笑的错误,最后使杨佳案成了中国司法的耻辱。杨佳的威望不会像现在那么高,影响也不会像现在那么大。
当杨佳于2008年7月1日杀死六名警察的行为被公众所知晓后,舆论并没有像现在那样一边倒地支持杨佳。相反,很多人在网上对杨佳残忍杀害警察表示了愤慨。毕竟杨佳杀警察肯定是违法的。就算他受了天大的委屈,也无权剥夺六名警察的生命。可是随后中国政府在处理杨佳案上却接二连三地犯下了可笑的低级错误。最终导致支持杨佳的人越来越多,同情受害警察的人越来越少。政府千方百计地想掩盖杨佳案的真相,结果却适得其反。杨佳案成为了举国瞩目的大案和中国司法是否公正的试金石。政府在杨佳案中的荒唐举动不仅把民众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也狠狠地给自己所标榜的“依法治国”抽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第一个错误:非法绑架杨佳母亲。杨母王静梅在案发当天就被警方带走?随后家属就再也联系不上她。就算杨佳是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可是杨佳的母亲犯了什么罪。警察凭中国的哪条法律抓杨佳的母亲?中国的哪天法律规定了儿子杀人,母亲要被抓?在杨佳袭警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之际,突然传来一个惊人消息:杨佳已经“失踪”四个多月的母亲王静梅被找到了!令人惊讶的是,王静梅根本没有“失踪”,而是自7月初开始就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执法者公然违法,秘密绑架杨佳的母亲,随后把她送进精神病医院,不让她与外界接触。这种掩人耳目的行为难免令中国那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如此猜测:“是不是杨佳的母亲知道警方不愿意让公众知晓的杨佳在警局的遭遇。”
第二个错误:官方声称杨佳同意了他母亲为自己指定的谢有明律师作为自己的一审辩护律师。这个谢有明律师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与闸北警方属同一“老板”,其身份的独立公正性不能被公众信任。而杨佳的父亲和他为杨佳聘请的律师却连杨佳的面都见不到。政府让自己陷入了一个悖论。一审辩护律师谢有明担任杨佳辩护人,来源于王静梅精神病治疗期间的签字委托。如果杨佳的母亲不是精神病,那么政府把她关进精神病院就是违法的。而如果杨佳的母亲是精神病,那么一个精神病人签字的委托书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就意味着杨佳案一审中委托律师程序是违法的。不管杨佳的母亲是不是精神病,政府在处理杨佳案上肯定违法了。
第三个错误:抓捕“造谣者”郏啸寅。苏州男子郏啸寅在杨佳案发后第二天于网上发帖声称:“杨佳报复杀警是因为在警局被警察殴打导致丧失生育能力。”随后上海警察以郏啸寅“利用互联网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了执法民警的名誉和公安机关的形象,涉嫌诽谤罪”批准逮捕。既然警察认定郏啸寅捏造了事实,那么上海警察就应该拿出事实来反驳郏啸寅的谣言。一边说郏啸寅在造谣,一边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反驳他的谣言。如何让公众信任警方的话?再说了,就算郏啸寅真的有诽谤罪,为什么不是由江苏警方抓人,而要有劳上海警方与检方越境捕人呢?上海警察凭什么跑到苏州去抓人?难不成是做贼心虚?
第四个错误:拒绝公布杨佳在警局受讯问的录像。上海警方对新闻媒体口口声声说杨佳在警察局里没有遭到任何殴打。可当众多记者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及事后要求查看杨佳接受讯问5个多小时的录像却均遭到拒绝。单凭控方说杨佳在警察局里没有受到人身侵犯的一面之辞,民众凭什么相信?
第五个错误:自办自案。杨佳案由上海警察侦破,上海法院审判。杨佳所伤害的是上海警方人员,从这个层面上讲,上海警方是本案的当事一方。如果这一案件由上海警方来侦查,那就等于上海警方“自办自案”。自己办理自己的案件,如何保证不偏不依,公平公正?杨佳案由上海警察侦破既有悖“回避制度”,又不符常理。而我们知道:中国的公检法是一家,上海法院和上海警察也存在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能保证上海法院在审判杨佳案的时候不包庇上海警察吗?杨佳案这种举国关注的大案要案,不异地公开审判,如何服众?
第六个错误:秘密审判。8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佳袭警案。当记者准备登记进入法院时,被告知媒体谢绝入内。打算旁听的市民也遭到了拒绝。就连杨佳的家属也不能旁听。因为旁听席位全被上海公安机关预定了。不让媒体旁听,不让社会民众旁听,甚至连被告家属也不能旁听。这样的审理,也是公开审理吗?法院凭什么将旁听席位全给了作为“受害者”的上海警方?杨佳案是一起简单的暴力袭警案,肯定不涉及什么国家机密。法院公然违法秘密审判。莫不是担心旁听席位中有群众或媒体听审后,会把什么警方见不得人的秘密被泄漏出去呢?
杨佳案本来是一起普通的报复杀人案。就算杨佳在警局受到警察的殴打这一丑闻被公众知晓,对中国政府来说也不会有太大负面影响。因为中国警察打人早就不是什么大新闻了。如果政府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这个案件,即使最后判处杨佳死刑,我相信民众也会理解政府的。毕竟杀人偿命的观点在中国深入人心。杨佳杀了六名警察,只要他精神正常,在中国的法律下肯定是死刑。可是政府在处理杨佳案中为了隐瞒真相犯下了接二连三的低级错误。政府公然践踏法律蔑视民意秘密审判杨佳并处决的举动反而让民众认定杨佳肯定有天大的冤情。原本同情遇难警察的人也开始认定警察被杀是罪有应得。杀人犯杨佳被人看成司法不公的受害者,像梁山好汉一样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大英雄。杨佳在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绝望后,才采取了报复杀人的极端手段。正如杨佳所说:“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从这起案件上看,杨佳尊重法律,作为执法者的政府蔑视法律。政府对杨佳案的处理使中国人无法相信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也无法相信中国的法律能够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今后依法维权的人会越来越少,向杨佳一样暴力对抗政府的人会越来越多。整个社会将陷入动荡之中。这难道是天天把依法治国放在嘴上的政府所愿意看到的吗?
杨佳原本并不想做英雄,他只想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可是政府却把他塑造成了英雄。如果上海警察在杨佳出示了租车凭证后将杨佳放行,而不是因为杨佳对待警察“态度不好”把他带到警局进行“修理”。杨佳不会成为英雄。如果上海公安局在收到杨佳投诉后依法赔偿杨佳的损失,而不是把杨佳当作一个“屁”一味搪塞恐吓,杨佳不会成为英雄。如果政府公平公正公开地审判杨佳,而不是为了隐瞒真相而知法犯法,杨佳也不会像现在一样举国皆知,被当作司法不公的受害者,暴力对抗专制统治的英雄。如此荒唐地处理杨佳案,损失最大的恰恰是中国政府。政府把自己本来就所剩无几的公信力给糟蹋的一干二净。以后还有谁会相信中国的司法是公正的?还有谁会相信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谁还会相信中国政府代表了人民的利益?
政府已经把杨佳塑造成了英雄,我相信政府还会不断塑造像杨佳这样的英雄。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原载《议报》第38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