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美国总统大选,自从希拉莉从民主党初选败出后,许多人期待的焦点,就落在奥巴马身上,十一月四日,美国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便在空前的投票率(六成四)下选出,没有竞争的惊险,却仍是片震撼声。那天,我在纽约,目睹了美国人在大变局中的反应。我们守着电视,一直看到午夜,听奥巴马在芝加哥的当选演说。第二天早上,所有的新闻报一扫而空,中文报纸立即刊出奥巴马演说的全文。
我给一位朋友的电邮中说,我们为什么不能设想,在中国的某一年某一届总统选举的庆祝大会在武汉举行?难道不会有一样的热烈和感人?这次美国大选,令我感到美国这种相沿二百年的大选方式也适用于未来中国,如果那时中国没有找到更好的方式的话。
美国选举人票制可适用于中国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大国,一样幅员辽阔,且分几个时区,选举却井井有序,候选人在各州巡回造势拉票,在版图上共和党红色,民主党蓝色,两党在各州争夺“选举人票”,“赢者全吃”,最后以选举人票的多少决定胜负。(程序上还有一次选举人团的投票,但各州票开出,即可定输赢,实际上仍是直接选举)结果奥巴马在五三八张选举人票中得到二十八州三六五张选举人票,麦凯恩得到二十二州一七三张选举人票,奥巴马以百分之六十八比麦凯恩的百分之三十二胜出。(另有几个小党参选总票约百分之一)
美国这种以“选举人票”而不是以得票总数决定胜负的方法,在国内曾有争议,主要之点,在于每州的选举人票是否应以得票多少按比例分配,而不是赢者全得。例如加州有五十五张选举人票(各州之冠,有七个州只三张。人票多寡基本上取决于人口多少,大约五十万人口一票。中国若行此制,选举人票定为一千,则一百多万人一票。加州共和党主张按比例分票),结果奥巴马赢,五十五票全拿。
而以全国投票人(一亿三千万)计,奥巴马得六七六五万票,麦凯恩得五八八六万票,二者是五十二点七比四十五点九,相差不到百分之七,选举人票相差则达百分之三十八。换言之,以总票数计,奥巴马只是小赢,以选举人票计,则是大赢,美国叫“压倒性胜利”。
但是,改变选制的争议,一直达不成两党共识而延续下来。一七八七年美国制宪先贤们的观念仍为大多数民众接受,即选举人票制(选举人团)可以弥补人口密度不均造成的地域之不平衡。他们认为当选者在多个州获得少量多数,比在一个州获大量多数为好。实质上体现尊重各地独立性的联邦价值观,即体现民主乃多数决,也尊重少数的精神。可见,这是对民主制度的一种高层次的设计。或许我们可以设想,未来民主中国内三百万人口的西藏,占有的选票人票不止是千分之二(三张)。
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对奥巴马的胜利,不能纯按选举人票的大胜作过高估计,若以选票率相比,奥巴马只赢百分之七,远低于马英九三月大选所赢之百分之十七。换言之,美国支持共和党(布殊/麦凯恩)“保守主义”政策的民众仍有百分之四十六。这反映了美国两党政治的深刻内涵与传统。不能对共和党哲学与施政作一边倒式的简单否定。
奥巴马当选的意义首在种族平等
以我的观感和了解而言,在民主制度底下,政治上的所谓左派右派,诚然不可否认,却也不必以非白即黑的心态视之。美国有那样深厚悠久的民主传统、宪政权威、基督教信仰、成熟的法制与新闻自由,和百年不易的生活方式,政党的歧见、政客的好恶、都是治国的不同方案而已,其间自然有优劣是非可议,有左右缓急之争,但和我们中国人概念中的大陆左右派,台湾统独派的对立,不可同日而语。可以说,无论伊拉克战争还是经济危机,都不能以美国左右派分歧作简单的解释,自有更多更复杂的道理隐藏其中。(例如伊战即有两院大比例支持,又有近六千万选民相挺;既有九一一事件之痛,又有美国韩战、越战传统,岂是“反战”二字可以一笔抹煞?)
即以台湾作对照,近二十年的民主制度的建立,各党与社会均有共识,如果不是有中共这样一个红色大背景存在,社会重心在拼内部问题,巨大分裂从何而来?
所以,对奥巴马当选的诸多分析中,我认为最大意义还是在于种族平等的进步,而不是其他政策的改变。当然,Change,改变,是必要的,迷人的,成功的竞选口号。但是,当你了解美国社会的黑白问题的历史与现实,就会承认,这次大选最大的Change,就是一目了然的白宫主人肤色的改变。行笔至此,不由人想起老朋友马克告诉我,那年他在上海访问一位大学教授时的印象,当他们谈到中国民族主义问题时,那教授竟大言不惭地说:“我们比不上你们白种人,至少比黑人强!”经过中共反美国种族歧视数十年的教授竟说出这样的话,令这位西方记者大为吃惊。美国虽然法律上道德上的歧视没有了,但渗透在社会心理和行为方式上的种族偏见并未绝迹。报导说奥巴马当选后,“美国种族仇恨案急增”,竟有学童叫出“杀死奥巴马”的话。奥巴马则表示对美一流的特勤人员有信心。
美国知识界作为社会良心,他们确实在对待黑白问题上相当开放和细心,四号整晚的电视屏幕上都是一张张热泪滚滚的画面,不仅有很多黑人,也有白人,他们都为这历史性的一刻情不自禁,我特地摄取了一些动人的画面。
据称,中国大陆欢呼奥巴马当选的民众,其心态也是出于对于弱势群体出头的同情,中国虽然没有美国这样的黑白问题,但贫富悬殊,一党专制,警犬疯狂,令广大民众处于如印度种性制度般的等级压迫之下,他们何尝不想有他们的陈胜吴广出来当总统!
竞选中的个人因素与筹款
这次美国总统大选,也让我们看到民主制度的一些程序上的细节,颇有趣味。当奥巴马声势节节上升之际,我不断地询问,共和党何以推出麦凯恩这样实力明显衰弱的一位老人去对抗民主党气势如虹的希拉莉和奥巴马?共和党的人才到哪里去了?
回答是: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这也许是一句美国人的口头禅。其实,民主这游戏规则和“选美”也差不多,选出来的人未必就是全国最英明、最能干的领袖人物,就像“香港小姐”未必是全香港最美的女孩一样。这次共和党的初选其实还有九位竞争者,包括四名参众两院议员、四位州长,最出名的是纽约市长朱利安尼,并一度看好,在二○○七年是共和党内支持度第一的参选者,但最后败在他的三次婚姻留下的纠纷上,遭到重视家庭传统的许多共和党人攻击,而自动退出。
其他几位也都先后退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的筹款能力比不上麦凯恩,美国大选当然也是一场巨型的金钱游戏,这次大选两党总花费据称达二十四亿美元(此数惊人,但只占美国二○○七年GDP的万分之一点七,都认为值得),各候选人在二○○七年底必须筹集一亿美元“入场费”。而奥巴马的筹款能力(超过三百万人捐款)大大高过麦凯恩,他在投票前一次买几个电视台的广告费就高达四百万美元(台湾大选总花费不到一亿美元)。
老麦的拍挡佩林,在这次选战中成为美国家喻户哓的“笑料”。我就听几个人告知,她不知道非洲是一个洲,以为是一个国家。人们质疑,为什么老麦要找这样一个花瓶来做副总统?像奥巴马找拜登(白人,老一点)做平衡一样,麦凯恩显然也是为了平衡自己太老的劣势,找出这样一个曾为阿拉斯加小姐的美女州长来做副手。其实,佩林表现也不错,口才便给,在共和党选民中不乏拥趸。也有人问过,老麦怎么不挑现任国务卿赖斯来合作竞选?赖斯,女性,又是黑人,形象才干都胜过佩林。据说未能如愿的原因,是赖斯本人没有参选意愿。还说,这涉及个人隐私,她是未婚女性,不愿意在无情的竞争中,事无钜细地被人攻击(似乎美国人的官瘾没有中国人大)。
可见,在一场关系到国家最高权力的竞选中,往往一些个人的“无关宏旨”的因素,在默默地发酵,而导致大选不像奥林匹克大赛那样,全凭实力而赢得金牌。这不仅诠释了丘吉尔的名言,民主不是一个好制度,但我们没有找到一个更不坏的制度。而且,恰恰说明,选举并不具有唯一决定性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制度,一个合理稳定的宪政制度建立后,谁上台只属次要,权力有监督,人事可更替。其优越性哪是中共的接班制可比!
奥巴马口才与美国政治文化
最后,说一点感受,那就是被广泛报导的“奥巴马口才”。仔细研究他的当选演讲和二○○四年在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主题演讲,那真是叫人佩服之至,文情并茂,极富感染力,可以是所有政客的范本,也可以是大中学生必读的佳文。出自奥巴马之手,诚然有他哈佛高材生、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根底,他无疑是当代美国教育美国文化孕育的菁英之辈,但更是美国政治文化的产物。听董鼎山、张北海这些旅美数十年的行尊们介绍,在美国从政,无论地方议员还是总统,口才是第一条件。因为是开放社会,政治人物的浮沉大都取决于公众、媒体和选票的支持,笨嘴拙舌是绝对占不了上风的。而面对公众,文章的功效极为有限,那种靠密室策划的东方式权谋上台更是没有可能。当然,口才并非以信口开河、滔滔不绝、耸人听闻为能事,好的口才仍以好的情思与文才作基础,奥巴马应是吃透了其中奥妙。就是麦凯恩也不示弱,风度不如人,也辩才无碍,且不乏幽默感,例如他败选后在亚拉桑那说:
“亚那桑那州可能是唯一的母亲不会告诉孩子长大后能当总统的州。”一展落寞情怀。
我非常好奇,这样好的文章,洋洋数千字,怎么可能背诵下来?因为他们都是脱稿演讲,反复打听,方知有一个小花招,原来这些重要演说,在讲者面前设有一块玻璃屏幕,听众看不到,它却可以随讲者转动,显示讲稿字幕,而讲者早已训练有素,产生让观众目瞪口呆的效果,以为讲者天纵英才,出口成章。不过,张北海君告诉我,以奥巴马的本事,准备几个月的那篇当选演说,即使没有玻璃屏幕,他也背得下来。
啊,在专制之度下度过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什么时候可以看到自己国家的领袖,这样向人民敞开心扉?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到最高权力和民意的惬意交流?别忘了,从毛邓到江胡,面对人民的记者会,他们从来都没有举行过一次!什么时候Change?
--转自《开放杂志2008年1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