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野生性的概念,我在《我靠,原来国有资产是野生的》一文中已有所表述,但不够完整。由于这一话题所含括的内容较为敏感,也由于多年来的畸形教育所灌输的畸形知识在人们的脑海里已有一定的积沉,所以尽管这话题虽然道理显浅,但想要表达清楚并非易事,或者说想在论坛上得到认同更属奢望。但话如骨鲠在咽,不吐不快,这里我还是敲敲打打,是乐声还是噪音各人自己感受吧。
我国国有资产的实践源于公有制的理论,而公有制的理论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一直都是处在演绎之中,如何是“公”、怎样才“公”一直都是由当权者来阐释。上世纪的五十年代,就是因为当权者的阐释,社会财富便在一夜之间轻松地跨越法律和伦理道德的障碍而实现了所有权的转移--大至荣毅仁的申新纺织印染公司、恒大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小至我外婆的锅头碗碟,一律收为国有。时至今日,我国的国有资产总算已走过了半个世纪的历程,其间的艰辛和曲折甚至罪恶已有无数用泪水和血汗甚至生命凝聚成的故事来证明,曾经发生过的饿死几千万人的事件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这里,我们可以想像,活生生地饿死一个人本已是一件极其残忍的事情,更何况是几千万人?另外,既然有几千万人饿死,那么想必会有更多的人处于饿而不死的状态,而挣扎在生与死之间的痛苦边缘。面对这一历史,如果今天我们还总是陶醉于理论的优越性而无视事实的可怕性,那么我们将愧对那数千万亡灵,甚至愧对“人是万物之灵”的美称。因此,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对国有资产或说是对国有资产的相关问题进行反思。
顾名思义,国有资产就是产权属国家所有的资产,由于国家是全体人民的国家,所以国有资产的产权也就归全体人民所共有。根据所有权原则,人民对国有资产应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但也许是因为“人民”作为所有权者具有特殊性,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人们一般都是采用“行政代理”的方式来保证人民行使这些权力。但既然有代理,就必须有授权,这就是说代理者必须在征得人民的授权后方可行使代理掌管国有资产的权力,否则其代理必是强行代理,而人民授权的方式便是投票选举代理者,因此这里的关键点是:我们是否有民主的选举制度。如果没有民主的选举制度,国有资产的代理者便没有代理的民意基础,其结果是资产所有权者的权属意愿得不到反映,换句话说也就是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缺位,或说是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属模糊不清,说得通俗点,这样的资产是一个无主资产。而对于这样的资产,我们可以作如下的比喻:一棵野生的龙眼树,它既不会健康地生长,其果实也只能作这样的分配:先到先得,后到后得;强者多得,弱者少得甚至不得。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不得不说,国有资产理论与实践是相互脱节的,其脱节点正是基于对所有权归属的解释不能自圆其说,并因此造成了国有资产无所归属的事实,这一事实所引发的恶果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有资产得不到有效的保值和增值。
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前提基础是其所有权者的存在,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无所归属的物品由于没有主人的呵护,自然就得不到有效的保值和增值,甚至容易腐烂、遗失。类似地,国有资产因所有权缺失,自然就没有所有权者的利益诉求,而既然没有所有权者的利益诉求,其代理者也就无需承担经营的风险责任;而既然无需承担经营的风险责任,代理者对国有资产也就没有内在的经营动力,其经营的行为和目的甚至与经营应有的本意不相融合。所有这些,均表明国有资产没有保值和增值的基础。照此说法,如果有数据或事实表明国有资产保值或增值了,那也只是资产内在本质或说是本能的表现,至多也只是某一个代理者或某一时期的代理者经营行为刚好吻合于经营本意的结果。如上面提到的野生龙眼树,今年的龙眼果收成明显好于去年,是其本身具有生命力,以及今年的雨水、气候等利于其生长的因素明显好于去年的结果。当然,也不排除有人或出于善性、或出于更好地占有的目的,在龙眼生长的过程中对其施加了某种爱护。
第二,国有资产的运用不合理,甚至出现运用别扭和恶性循环的现象。
1、运用不合理,主要表现是全民不共享、投入产出比过低甚至为负值等。
全民共享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结果反映。企业股东有参与企业分红的权利,国有资产(企业)的股东也是如此。理论上,所谓的全民共享,也就是人人都享有国有资产运用所带来的收益。如果一部分人享有,另一部分人(哪怕是一个人)不享有,那么要么就不是全民所有,要么是其分配机制存在某种问题。从我国的实践来看,分配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人们获取国有资产收益的机会不均等,因此谈论全民不共享的问题还不如谈论机会不均等的问题更为直截了当。关于机会不均等,我想只要是在中国吃饭生活的中国人,想必都会有很深的感受,什么户籍问题、级别问题、就业问题甚至上学升学问题等等都是机会不均等的现实折射,人们在这些问题面前被人为地划分为国有资产收益的享有者和非享有者。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这种划分的长期存在,使得社会的贫富差距日渐扩大,并产生了一个极其严峻的社会问题--民生问题,这里我想不需再引用什么数据来加以说明,所谓新“三座大山”(教育、医疗、住房)的说法及其形成的凄酸过程本身就是很好的例证。关于这一点,我还想谈论两个题外话:一是如何看待近年来惠农直至惠民政策的问题。近几年来,民生政策出现很大的变化,先是农业税取消了,后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名副其实了,再就是社会保险保障措施加大了,甚至小商小贩的工商费、摊位费也取消了。本来,这些政策的出台是我国社会进步、起码是更正以前忽略民生问题错误做法的一种表现。然而,在因全民不共享而使民生问题恶化到社会难以负荷的情况下,政策的转变之快很容易令人怀疑这些政策的出台动机,即它并不是一个正常社会特别是现代社会在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应产生的一种经济成本,而是官方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维持固有体制而付出的一种执政成本。诚如是,那即说明官方还在幻想目前社会所出现的种种民生问题与体制无关,而只要体制依旧,“昙花一现”将是这些惠民政策的头上光环。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政策骤然转变,使得转变之后的人可以享受政策的好处,但这必然亏负转变之前的人,进而为社会又增加了一个新的不公平。如转变之前就有很多适学青少年因交不起学费而缀学,而转变之后学杂费免了,但他们的学龄又过了,那么他们的这种损失谁来补偿、谁能补偿呢?二是如何看待官方民生支出数据的问题。近年来,我们经常看到增加了多少多少教育支出、减免了多少多少农民负担的新闻。每每看到这些新闻,我从不怀疑这些数字的准确性,但我也从不相信这些数字的实用性,下面“炮轰财政厅”事件便能很好地说明我的这种感觉。
“正在召开的广东省人大会议分组讨论火药味甚浓。1月19日,部分人大代表就当面追问列席会议的广东省财政厅官员:新增财政70%用于民生投入,究竟什么是‘民生’?为什么财政厅长的报告没有对此作出说明?(中国新闻网1月20日)
应该说,广东省人大代表此一问问到了要害处。而令人玩味的是,面对人大代表的追问,在场的广东省财政厅官员这么解释: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农林水、环保、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城乡社区事务管理,都属于民生的范围。财政厅官员不解释则可,一解释更让代表团一头雾水。在场的人大代表当场质疑:如果这么统计,那么除了公检法行政机关支出外,其余都包括了;更有代表‘炮轰’:如果这么说,凡政府用钱全都变成民生支出了!
那么,在场广东省财政厅官员为什么没有能给代表们一个清晰的‘民生答卷’呢?原因似乎很简单,不是财政厅官员没有巧辩之才,而是存在一个根本原因:在财政预算问题上,民生并没有具体定义。因此,面对人大代表的追问,当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
分析广东省财政厅官员所遭遇的尴尬,很清楚,就是没有真正弄懂啥叫民生,在财政预算安排上没有真正体现民生”(http://club.pchome.net/“上进心”贴子)。
国有资产投入产出比方面。要准确地计算国有资产投入产出比还真的是比较难,甚至根本无法计算,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商品经济,商品的交易是在市场中形成,等价交换是其遵循的最基本的规则,可以说,价格是商品交易的灵魂。而如果进入市场的商品无所有权归属,即是谁的商品都不确定,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商品的市场价格,其形成的商品交易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商品交易。显然,国有资产因所有权缺失,其进入市场的价格也就不是真正的市场价格,而资产的投入产出比是以市场价格来计算的,在国有资产市场价格失真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准确地计算其投入产出比,即使计算了,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因此,如果要对国有资产投入产出比进行评估,从具体的事例中进行感知也许是一个可行的办法。这里提供一组数据,或许能说明一些问题:目前我国年用煤量达10.8亿吨,居世界第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供应,加之技术和操作管理等诸多原因,使得能源利用率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很大,如日本能源综合利用率为57%,美国为51%,而我国只有30%。我国吨钢综合能耗平均为1500g标煤,比发达国家高1倍。我国主要产品单位耗能指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30%~90%。每创造1美元工业产值,我国能耗相当于发达国家的4~5倍,是印度的1.64倍(meiyidian:《金光集团呼吁——节能从企业自我做起》)。对于国有资产投入产出比情况,这里我还想引用两个具体事例来加以说明:近的例子如外汇储备运用。关于外汇储备运用的效果,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金融专家刘梦熊曾疾言厉色质问中国财政金融管理当局有关拍板人:"你们这班败家子哪里来这么大的胆子,拿国家人民的钱,来买天文数字的3763亿美元美国"两房"公司债券。现在"两房"基本上已破产,你们如何向全国人民交代?如此离谱决策有没有黑幕,人大常委会应立即组织特别调查组彻查,追究责任!"(刘梦熊:《我为人民鼓与呼》);远的例子如六七十年代的援越援柬问题,其中的援柬问题很值得我们沉思:我们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对柬埔寨的波尔布特政权进行了无私的援助,但这个政权却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屠杀了其本国三分之一的人民。据说柬埔寨首相洪森每每到中国访问,都会对这一历史进行回顾和遣责--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国有资产投入所产出的一个“收益”吧?
2、国有资产运用别扭和恶性循环。
离奇的制度设计有离奇的制度运行。资产运用的本意是寻求收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对于国有资产运用来说却不尽如此,甚至南辕北辙。由于国有资产运用的不合理,代理者在民意或是自身良心的遣责下总会出台一些纠正对策和措施,这些纠正对策和措施往往也就是一种新的国有资产运用方式。但“庆父不死,鲁难未了”,在所有权制度不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的情况下,即使有再充足的理由、再崇高的目标,甚至再怎样“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式的雄心壮志,任何新的纠正对策和措施都只会是“新瓶装旧罐”、“换汤不换药”。不仅如此,由于没有(或是无法)对旧的、新的国有资产运行方式作出正确有效的评估,加之个别代理者素质、能力低下,其出台的纠正对策和措施甚至前后矛盾,离奇别扭。如公款消费问题,本来我们已有很多法律法规禁止任何人动用公款进行私人消费,甚至宪法已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但我们每年还是格式化地在元旦春节期间发文禁止公款乱消费,这不得不令人怀疑公款消费问题也在格式化地屡禁不止。更有意思的是,针对一些人动用公款赌博、结二奶的现象,有些地方政府竟出台“禁止动用公款赌博和嫖娼”的规定(网易博客popo心情家园:《现行的四大白痴禁止》)。
如果说运用别扭可笑,那么运用恶性循环就是可怕。众所周知,国有企业是很难产出效益的,用“扶不起的阿斗”来形容国有企业并不为过,但就是这样的一种企业,竟是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的重点,甚至有些企业已处于关门停产状态,还能得到银行的资金支持,而其用途只有一个:发放企业职工工资(我们这里就有这样的事例)。由于产不出效益,国企拖欠商业银行贷款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也就因此而大量地沉淀,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资金周转困难的现象。而央行为了解决商业银行的资金周转问题,又采取了再贷款的方式救助商业银行,但如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那样,央行的再贷款也是有去无回。上世纪九十年代,央行的再贷款回收率十分低(殷孟波主编:《货币银行学》第223页)。本来,再贷款是救急不救穷的,期限短且信用性强,但由于在国有性质上的无差异性,央行和商业银行甚至和国企一样,都是铁肩担重义,都是为了一时的权宜之计不惜牺牲长期的经济代价。我们知道,再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发行货币、财政性存款、存款准备金,因此再贷款的收不回,必然意味着央行为此而向市场投放更多的基础货币,意味着市场的货币供应量增大,其结果便是货币贬值,并引起通货膨胀,这样最终的经济损失还是由国民来承担。当然,目前通货膨胀的出现是多种因素的结果,但上述再贷款的收不回应该概莫能外。
第三,为代理者贪污挪用国有资产提供了客观条件,并因此而扭曲人们的心灵,模糊人们的是非判断力,误导人们的行为准则。
野生的龙眼果谁都可以摘,只是看谁摘先谁摘后、谁摘多谁摘少甚至谁没有能力摘罢了。国有资产因所有权缺失,其也有野生龙眼果一样的道理,所不同的是它有一个名义上的所有权--法律规定,国有资产属全民所有。也正是这一点,和摘野生龙眼果不同的是,谁将国有资产占为己有便是一种贪污挪用行为。而贪污挪用行为是由人来举证的,由于国有资产缺乏个人所有权者的利益诉求,因此这种贪污挪用行为自然就不涉及个人的利益得失,这样也就失去了举证的基础。可以想像,一个人总是去白吃白拿别人的与他总是去白吃白拿国家的,这两种行为给人的感觉显然不同,所发生的结果肯定也不同。
因国有资产具有名义上有所归属和实际上无所归属的双重性质,使得其代理者也有着双重的身份,即名义上的代理者和实际上的占有者。如同一女侍两夫,该女既有服侍瘫痪在床的丈夫的义务,但当她出于生理的需要,她也可以去寻找另一个不是她丈夫的男人。这里,对于该女来说,讲求人性必伤道德,讲求道德必伤人性。但由于人性是本,道德是末,因此在人性和道德之间,她往往会选择人性而弃道德,去与不是她丈夫的男人共享快乐,怪只怪在她不应有个瘫痪在床的丈夫。国有资产代理者贪污挪用国有资产案件的频频发生、此伏彼起,其实正是人性战胜道德的结果,当然也是法律瘫痪的结果。由于贪污挪用行为是个人的主观行为,所有权缺失是一个客观事实,因此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国有资产这种所有权制度的设计本身就是为代理者贪污挪用国有资产提供的一种制度安排。这里提供一组数据,来说明国有资产流失那怵目惊心的现状: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曾保守地估计,在90年代后半期,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而同时,官员腐败被查处的概率依然太低,腐败的收益远远高于风险。据统计,1993年至1998年,每100名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只有42.7人被立案侦查,最后被判刑的只有6.6人。“这意味着一个人贪污受贿,只有6%的概率被绳之以法,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小概率事件’,自然就会惹得很多人心动了。”(胡鞍钢:《腐败损失每年1万亿》)。
喜欢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是游民痞子的本性,但当痞子游民披上“正人君子”的外衣时,这种本性便会模糊人们的视线,甚至会得到人们的认同。江苏某电力建设监理公司会计刘坚,利用职务之便将350万公款用于个人挥霍,东窗事发后,她面对检察官说了这么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别人能用公款消费,为什么我不能?”(遵义论坛:《女会计的“反诘”发人深思》)。是的,为什么同样是动用公款消费,别人能逍遥自在,而她却身陷囹圄。可另外的一个问题是,如果是街头巷尾的游民痞子强占了别人的钱财去消费,她是否也有“为什么我不能”的疑问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前者是级别的象征,是本事的象征,而后者则是无赖的表现,甚至是罪恶的表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来,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是一种不道之道,但因特权者拥有动用国有资产的权力,且当他将国有资产占为己有时并不伤及某一个人利益,因此其“不道”便为人们所忽略,而当这种忽略和人的财富梦本性混合在一起,又恰逢社会都充斥着这种“不道”时,其“不道”便逐渐地成为人们认定的“正道”。买官卖官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大概就是因为官拥有这种人所公认的“正道”而倍受人的追逐的缘故吧。另外,能动用公款消费者,因为消费的不是自己的钱财,其往往出手大方、毫无禁忌,甚至终日过着花花绿绿、醉生梦死的生活,这种“正道”所隐藏着的某种迷惑或诱惑必然会吸引一些有消费冲动但又没有能力消费的人,碰上走火入魔者,必然或打砸抢偷,或坑蒙拐骗,只要有横财可猎,他们都会认为是“正道”而不择手段。
物有所属是人类文明的象征,是社会得以向前发展的动力。国有资产所有权缺失无不意味着将大量的社会财富抛于野外,成为野生物品,其结果便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资料缺失。在过去的封建年代,虽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其物质毕竟还是物有所属,还有主人呵护。即使是恶霸强抢,因其只是所有权转移(哪怕这种转移有些血腥,这另当别论),但所有权并没有缺失,其物品还会得到妥善的保管和利用。而所有这些,起码都符合了物质决定世界的规律。郎咸平教授说中国现在处于五千年来最黑暗的时期(郎咸平:《社会之坏五千年仅见》),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的含意是什么,但如果这句话用在本文,我想或许就是指史无前例的国有资产野生性这一事实吧。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