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没有很多悬念的2008美国总统大选,选出了美国历史上,也是所有白人为主国家历史上的第一位黑人总统。如果有人以为,是奥巴马这位智力出众,口才非凡的黑人律师创造了历史,这还不完全。正确的说法,是美国人创造了历史。
有很多分析家,分析奥巴马的获胜,是由于布希政府的不得人心,由于目前的经济危机,由于竞选对手年龄过大,由于副总统候选人太不成熟,都有一定道理。但是没有估计到或者低估的,是美国人的创造性。
奥巴马的竞选口号“改变(Change)”,之所以有号召力,鼓动了美国选民创纪录的投票热情,不是由于口号本身有什么奥妙,而是口号引起了美国人内心的共振。美国本来是一个改变的国家,美国民族一向是一个改变的民族。
改变,是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最嘹亮的主旋律。美国人改变了由王朝来统治国家的惯例,改变了买卖人身的黑奴制度,改变了黑金操纵的司法传统,改变了只有男人和富人才有的发言和执政的权力体系。今天的选举,又证明了一个极大的改变︰美国人改变了对颜色的看法,再也没有肤色歧视!
常听到一种说法,白人总是有肤色歧视的,不过只藏在心里。表面看到的平等仅仅出于教养和礼貌。对此我半信半疑。也许在现实里会碰到一两个带歧视偏见的白人,但怎样一个一个去察看大多数人的内心呢?不可能。今晚我终于看到了美国人的真实内心,在他们眼中,肤色再也不是一种等级差别。而且,他们用自己的最大权力–选票,来表达否定肤色歧视的个人意愿。如果连肤色这样具有鲜明标志的差别都否认了,还有什么其他的差别需要耿耿于怀的呢?
肤色歧视说到底是种族歧视,对非我族类,非我群体,非我等级的人的歧视。歧视遍布于世界所有国家,越是不发达的国家,歧视越严重。越是歧视严重的国家,越不发达。这里隐藏了一个深刻道理︰歧视是人类政治进步和经济发达的最大障碍。
奥巴马能不能胜任总统,能不能带领美国走出困境,能不能给美国带来改变,这些都是未知数,而且相比之下也不重要。因为已知和重要的,是多数的美国人,他们的人格和思想境界,已经改变了,变得平等,包容,理性,明智。有这样的美国人,还担心美国不会受到上帝的眷顾,不会有美好的未来吗?相信中国迟早也会有这样的一天。
原谅我这里不用“美国人民”,而代之以“美国人”。因为美国已经平等到这样的程度,不再有人民的敌人了,使用“人民”二字毫无意义。
--转自《新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