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华盛顿四日法新电)美国选民今天进入投票所选举总统时,实际上并非直接选举下一任美国总统,而是透过独特的选举人团制度,选出特定的州官员或政党领袖,名为选举人,由他们代为选举总统。全美各州选举人的组合,被称为“选举人团”。
各州的选举人名额和该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相同,与人口多寡成比例,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并无国会代表,但宪法修定案赋予该特区三个选举人名额。因此一百名参议员(每州两名),加上四百三十五名众议员和哥伦比亚特区三个名额,选举人票总数为五百三十八张。
这五百三十八名代表,将于十二月十五日在各州首府集会,根据民主党的欧巴马或共和党的马侃两者何人在该州拿下最多选票,正式选出白宫新主人。
要求说明可上溯至一八零零年代的这项复杂又独特的美国选举制度时,“改革机构”(Reform Institute)公关主任德瑞贝比斯表示,“老实说,我认为有很多美国人也未真正了解”。
为赢得今天举行的大选,任何一位候选人必须至少赢得过半数的二百七十张选举人票。
除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以外,其余全美四十八州均采用“赢者全拿”制度,即在该州普选票胜出者,即可囊括该州全数选举人票。
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采“区域计票制”,在各选区获简单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可获得该选区的选举人票,在全州获得多数选票者,可再拿下两张(代表两名参议员)选举人票。
这就是为什么诸如拥有二十张选举人票的俄亥俄州和二十一张选举人票的宾夕法尼亚州等摇摆州,会成为候选人不敢轻忽的必争之地。
选举人团制度偶尔也会造成赢得普选票者,却无缘入主白宫。两千年大选即发生此种情形,当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高尔在佛罗里达州以些微差距落败,该州的二十五张选举人票由共和党候选人布希全拿,助使布希最终胜选。
当时高尔获得约五千零九十九万六千五百八十二张普选票,超出布希获得的五千零四十五万六千零六十二票。但拿下佛州的布希赢得二百七十一张选举人票,击败获得二百六十六张选举人票的高尔。
美国开国元勋创设的选举人团制度,可上溯至一八零零年代初期,当时距离遥远和通讯不发达,意味全国普选计票构成巨大挑战。
德瑞贝比斯表示,“我想,当时认为创设选举人团制度将可简化选举程序,并确保将会有明确胜出者。”
批评人士指出,选举人团制度并非总能反映全国民意,并促使候选人聚焦于少数几个关键摇摆州,而非从事真正全国性竞选。
但支持人士主张,将此制度改为全民直选总统,势必会导致权力过度集中于都市人口手上,损及乡间和人口较稀少州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