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入了公民维权的阶段。1994年以来,群体性事件激增。早在2005年,就超过了八万起,每五分钟一起。为维权而上访的公民,形成了一个遍布 城乡的新的群体。在边疆,在首都,在不同社会阶层中,都出现了锲而不舍坚决维护自己权益的公民。有人估计,中国的上诉上访者,常年累月保持着一千万到一千 五百万人的规模。他们所代表的人群,数以亿计。古今中外没有出现过的这种社会现象,现在在中国出现了。
老百姓谁不想过太平日子?千千万万公民前赴后继走上维权之路,是逼出来的。中国存在着一群以侵犯人权为能事的干部,正如不久前中共一位省委书记所概 括的, “经常侵犯群众利益”, “随意动用警力对付老百姓”。是他们,把老百姓逼得忍无可忍,不得不群起而维权。也是在他们的逼迫下,形成了自觉为人权服务的公共知识份子。不幸的是,在 中国,维护人权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
欧洲议会决定把最高人权奖授予中国的人权工作者胡佳先生,是一个有远见的决定。不难理解,在欧洲 议会酝酿通过这个决定的过程中,我国的外交官为什么频频奉命干预,虚声恫吓,散布中欧关系将因此遭受所谓“严重的损害”之类的威胁性言论。结果当然相反。 由于欧洲议会直截了当作出了这个正义的决定,中国人的心和欧洲人的心重合在一起了。这是最可靠的友谊,胜过一切短命的政治联盟。人民的友谊是永恒的。中国老百姓维护普世人权,就是推动中国发展成为国际事务中负责任的成员;欧洲议会支持中国维护人权,就是维护世界和平。欧洲议会支持胡佳先生,是对中国一切人 权工作者的普遍支持,是向一切受损害受欺压的中国公民伸出了声援之手。对那些把维护人权当作“犯罪”的干部来说,这是振聋发聩,进行启蒙教育。胡佳和其他 一切“在押”的人权工作者,本来应该活跃在田间,在街头,在医疗所里,不应该蹲在阴森森的牢房里。
中国老百姓在维权过程中所做的事情,无非是向社会揭露真相,发出警告,提出诉求,要求纠正党政机关践踏人权的错误,要求赔偿,要求依法惩处渎职的官员,要求铲除危害人权的制度性根源。所有这一切正义而又合法的和平行动,都是文明社会中的健康现象,是建设市场秩序和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是使共和国免于走向人民对立面的保证。中国的一党制使人权事业面临着特殊的艰难。一党制向中国人权勒索高昂的代价,但也正是一党制,更加凸现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正义性和必要性。
中国公民的权利, 和中国的全部法律,连同中国的共和制度,正处在危险中!各种形式和内容的维权,是推动中国进步最强大的力量。维护人权,就是护法,就是救国!侵权和反侵 权,是中国随时随地都在发生的现象。既然侵权已经成为官僚政治和权贵市场的家常便饭,维权就理所当然进入了中国公民的日常生活。侵犯你的土地和房屋、自由 和人身、水源和空气,侵犯你,侵犯你的亲人,侵犯你的朋友,一旦祸从天降,谁能躲得过去?请记住,在维权中生活,在生活中维权,这是一党专政强加在中国公 民头上的命运和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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