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二日电)不愿申报财产的经济部所属国营事业及财团法人官派董事、监察人纷纷请辞,行政院发言人史亚平今天表示,法务部研议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提出修法,如果立法院在十二月底前通过,应可解决这个问题。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施行细则昨天上路,不愿申报财产的经济部所属国营事业及财团法人官派董事、监察人纷纷请辞,请辞人数高达一百余人。
史亚平接受访问时表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施行细则是前政府提出,新政府上任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并请法务部研议修法,由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期限自十月一日至十二月底,如果立法院能在期限前通过修法,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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