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7日)周正龙被陕西旬阳县法院一审判处两年半,罚金2000元,罪名是诈骗罪和非法私藏弹药罪。笔者在多篇文章里提到,制造假老虎动机是利益和政绩驱使,在这个利益链条上,包括陕西地方政府、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和林业厅信息中心主任关克,以及提供相机、参与PS图片者和提供假虎认证的教授专家。周正龙本来是预期获益最少的一个,但他是假虎骗局中最卖命的一个,也是结局最惨的一个。
陕西林业厅及其官员,本来精心策划靠假虎诈骗中央一笔款项的,周正龙只是一个被挑选来喝老虎血的,陕西地方政府和官员满天下吆喝做广告,在他们的原始森林里发现了华南虎,主动丢给周正龙一只鸡吃,未想到政府的骗局很快被公众揭穿,结果官员没吃到老虎肉但欺骗了天下,而周正龙因为被骗吃了一点鸡肉(两万奖金),反倒被转移视线成为罪名。这就好比陕西政府把纳税人的资金放进周正龙家里,法庭判决周诈骗钱财,而图谋更大骗局的送钱人反倒无罪。
重判周正龙,袒护官员,垄断法庭,拒绝记者和亲属旁听,与杨佳案如出一辙。举世关注的事件,显示政府治理越加走向野蛮化和流氓化管制。公然挑战社会秩序,透支国家(非政府)信誉,而对自己制定游戏规则的肆意篡改,更强化了政府谎言者和流氓者角色。
周正龙无疑是暴民文化养育的贫困刁民,他本来有许多机会揭穿骗局,指证假虎谋划者,让真正的罪犯落入法网,那么就会赢得公众理解,但是机会都被他的愚忠和自信浪费,法庭上都是政府自己人,没有周正龙说出真相的机会。政府说周在法庭承认是“法盲”,不足信。因此,周正龙是一个受害者也是一个害人者,更是牺牲品和替罪羊,他理应受到惩罚,他唯一让人同情的地方是作为一个弱者最终成为一个囚犯,而主犯却逍遥法外。
窃国者侯,窃钩者贼。今天仍然在中国上演。中国的制度文化,向来只鼓励你做一个强大的流氓,让所有人怕你,那么这个社会就定义你是成功者,大众心甘情愿做奴隶;不鼓励你做正义的弱势者,你的正义并不能打通行政和司法、政府和官员,早早会被他们联合绞杀。在中国,正义往往不是经由司法实现的,而是通过暴力,一旦正义者通过暴力获得权力,新的暴力将繁衍产生。假虎案无论是谋划者和实施者,还是其作假动机和预期结果,都不关乎公众利益,只是千百年来习惯撒谎欺骗文化的一个现代版。或许再过几百年,又是《官场现形记》其中一个故事。
三岁小孩都明白陕西政府是在演“皇帝的新装”丑剧,周正龙不是那个发现丑剧的小孩,他是被“更劣币驱逐的劣币”。假虎是陕西地方政府事先设定的一个局,企图套牢公众和周正龙,最终未诓骗并套住公众,周正龙倒是被套死了。法庭判定假虎事件“是周正龙一人所为。”陕西官员吃定了公众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北京更不会站出来点名让作假官员落网。所以,陕西地方政府摆明了一幅流氓嘴脸:我是流氓我怕谁。他们只差要说出口:媒体和法官就是我的丫鬟,想怎么操弄就怎么操弄。大到整个国家也是如此。官方控制着新闻、行政、司法等所有资源,民间力量不足以形成制衡,只有微弱的挑战,不足以撼动强大的官权。
让朱巨龙和关克辞职,只是做给公众看,藉以平息众怒。不妨等着看,不久之后陕西政府会给两人另外安排工作部门,继续享受副厅和处级待遇。陕西政府暂时牺牲这两个人,却让更大的官员保住了官位和名声,在官员体制内俩人可是有功之臣。朱巨龙和关克,自从被罢官之后,一副死硬挑衅公众面目,截至今天一审判决前后,俩人不约而同更新了新浪博客,朱不知所云大谈国学,并操起相机卖弄野生动物保护,没有丝毫忏悔自责。这是被官网保护的罪犯,公然向中国乃至世界示威叫阵。
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权力者制定的,而非法律和道德习俗。并且权力越大,制定规则的权限越大,也就是说话事权跟权力成正比。游戏规则制定者通常也是裁判者,自己授予自己制定规则的权力合法性,将自己等同于规则本身。规则制定者是永远不容侵犯的,除非被更高级的规则牺牲掉。这些规则不涉及人权和自由,也与平等、公正、公开无关,只跟权力者的政治利益最大化有关。国家的游戏规则由一个政党制定,不受制度和法律约束,不需要透明,然后选出一个三权独揽的代表,作为为行政、司法和军队的化身。在这样的权力规则社会,越是占据经济和政治资源少的人,往往法律才会找上门,不是给他们提供保护,而是惩治他们。
制度是政治的产物,政治是文化的表征。假虎案既是专制制度的必然现象,也是刁民文化的产物。假虎案比起矿难造成的危害算不得什么,但它之所以引起全民关注,在于它揭示了制度、司法、文化谎言一体化和野蛮化。不改变制度,假虎案还会发生,而制度禁绝普世价值和信仰土壤,又强化了独裁制度,因此恶恶相生。而在民间,当一种丑剧屡屡演化为正剧时,会让公众习以为常,他们会默认这个制度就是这样,很正常。恶制度会驯化压服人性中的良知,人人热衷于当官,或者不择手段获得经济利益,然后用金钱摆平权力者;或者生不如死时,揭竿而起,今年发生几次民变就是如此。
──转自《自由圣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