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二十二日电)从事科技业的黄文良狂恋已婚的女网友,今年六月间,林姓女子提分手,不仅遭脱光衣服控制行动,且在嘉义市区当街挟持,致林姓女子受伤,嘉义地院审结,审酌被告坦承犯行,且获被害人原谅,并表示不希望被告被关,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两年。全案仍可上诉。
嘉义地方法院今天发布判决书指出,在南科从事科技业的黄文良,与已婚的林姓女子,于九十五年底因网路线上游戏结识、交往,半年前,两人发生关系后,常邀约幽会,但被告常到林女工作地点等候,并打电话到林女家中,让她不胜其扰。
判决书表示,林姓女子唯恐这段婚外情曝光,引起家庭风波,今年六月间提出分手的要求,被告不甘心,六月二十二日邀约女友到台南县善化镇的一家汽车旅馆谈判,却脱光她的衣服,控制行动,直到当天晚上九时许,她才趁机逃离。
判决书指出,今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午,被告骑机车从台南到嘉义市,尾随林女汽车,并趁机拦下林女,从窗外伸手掐住她的脖子,取走钥匙,打开车门,强行坐进车内,逼迫林女开车到棒球场,行径中山路、启明路口附近的公园派出所,林女欲呼救,被告又掐紧被害人脖子,又咬住她的嘴唇,让她无法呼救。
两人僵持大约二十分钟,路人察觉有异报案,警方逮捕黄文良,林女颈部、下唇、四肢多处瘀挫伤等伤害。
嘉义地方法院审结,审酌被告坦承犯行,且已获得被害人原谅,被害人当庭表示不希望被告入监服刑,最后被告遭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一千元折算一日,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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