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修订对境外采访指引 香港记协提出异议

【新唐人08月15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8月14日采访报导)在上月底发生香港记者被北京公安在采访时动粗的事件后,北京市公安局修订内部指引,就境外记者在京的采访工作提出八不干预,对此,香港记者协会发言人麦燕庭表示该指引与早前具有法律效力的奥运期间的采访规定相违背,是违法的,因此应该取缔。

据香港明报星期四报导说,继上月底香港记者在北京采访时被公安“叉颈”推倒的多篇报导后,北京市公安局修订内部指引,就境外记者在北京的采访工作提出“八个不干预。”即:不干预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记者采访,不干预非政治内容采访,不干预受获访者同意的采访,不干预涉及第三国的采访,涉及疆,藏,台及法轮功等问题的采访,若受访者以言论方式攻击党和政府但无过激行为,也无引起聚集围观,不影响公共秩序不干预等,但事后却会对境内人员依法处理,境外人员则被列为重点管控对象。

本台记者于是打电话到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询问有关情况,对方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需要记者发传真给他们。

本台记者即刻就此问题向他们发了一份传真,之后打电话询问他们是否收到。

对方表示,刚刚收到传真,将会以书面形式回复。

但直到本台记者截稿前仍没有获得任何回复。

香港记者协会发言人麦燕庭星期四对本台表示,该规定与早前公布的境外记者采访相违背,是违法的。而且她形容八个不干预容许公安滥权的空间,什么叫敏感,公安可以自行定义。她说:“它是跟奥运采访的规定不相符,等于是没有法律基础,所以如果跟中央政策不符的都应该取消,如果公安部它强行实施,这个内部规定根本就没有法律基础,那就等于是非法的。

麦燕庭表示,根据中央规定奥运期间采访,只要被访者同意就可以进行采访,所以除了这点以外,其他的都不合法,什么批准啊,非政治性啊,因为根据规定都没有这样的规矩,他根本没有要求记者申请,第二也没有说什么议题可以不用申请只要被访者同意就行,什么政治性,非政治性都不应该说是一个规范的前提。

据了解,北京政府在2007年1月1号为迎接奥运对外公布了对境外采访的规定,

其主要内容就是,在奥运期间,只要被采访对象同意,媒体不需要申请等手续就可以采访。麦燕庭说:根据奥运会期间的采访规定,它是把以前的一些规定,包括要申请的规定都免除了,光是有一条,就是它原来的第六条就是,只要被访者同意,就可以采访,这就是为什么大家欢迎它的原因,包括境外的记者,包括驻华的记者,因为驻华记者过去就是没有这个规定以前,他要是离开他的驻地需要申请的。

麦燕庭表示,记者协会会就此问题联络北京公安,表达他们的意愿。

而对于指引列明的公安部可于事后依法处理及重点管控境内外人士,有秋后算账之意,违反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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