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奥运会进入倒计时一个月之际,大赦国际称中国没有兑现申办奥运时改善人权的承诺,再次对中国发出改善人权的呼声,要求中国释放所有因为争取人权而被关押的人。外交部发言人在记者会上做了回应,除了那句常挂在嘴边上的“中国的人权正在不断地取得进步”的说辞外,还说了让人更为惊诧的谎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的第一天起就致力于改进人权,今后它仍将是我们追求的崇高目标。”此发言人的这种罔顾事实和自欺欺人的行径,即使江湖骗子也自叹弗如。
首先,我们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来看,社会主义国家都曾长期粗暴地将“人权”概念作为资产阶级的东西予以排斥和批判。那么中国共产党究竟如何呢?是“自成立的第一天起就致力于改进人权”,且把改进人权当做“崇高目标”来追求的吗?
我们不妨看看中国共产党章程,从一大到十六大里,别说看不出致力于改进人权是共产党追求的崇高目标,就是想找到“人权”这两个字都没门,直到十七大才增写了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我们看到中国从1949年9月29日颁布实施的《共同纲领》,再到1954年、1975年、 1978年和1982年,共计制订过四部宪法。但让人失望的是,这些宪法中并没有明确写进“人权”的概念和原则。如果非要说“公民的基本权利”概念和“人权”概念有些相似的话,那么1975年通过第二部《宪法》时,不但删掉了民主宪政的大量内容,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由19条缩减成4条,不仅缩小了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而且一反常规,先规定义务后规定权利。直到2004年,才首次将“人权”一词写入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众所周知,共产党自建政以来,相当长时期内,宪法里并没有“人权”概念,在思想理论上将人权问题视为禁区,把“人权”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加以批判。即使改革开放后,仍然强调“无产阶级历来对人权口号持批判的态度”,视人权为资产阶级的专利。一些党的喉舌还以“人权是哪家的口号?”、“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口号”、“人权不是无产阶级的口号”、“人权口号是虚伪的”等为题,对人权大肆批判,这无不说明漠视和批判人权一贯是党的主流思想。到1991年底,中国政府才首次向世界公布了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官方文件——《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但在这个“白皮书”中,仍是以“生存权是中国人民的首要人权”等基本观点,来对抗世界主流人权观。
尊重人权是一项重要的国际法原则。二十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权保障问题成为日益国际化的问题,当代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这一问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国际人权宪章”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1997年 10月27日签署《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直到2001年2月28日才获得通过。但是,1998年10月5日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历经十年,至今仍未获得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核心是生命权、人身自由和安全权、免受酷刑权、司法救济权、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开审讯权、无罪推定权、迁徙自由、宗教自由、表达自由、集会结社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截至2006年11月1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国已达160个,但其中就是没有一贯标榜自己致力于改进人权的中国。一个连人权国际公约都没有勇气批准通过的国度,还有什么脸面和资格说自己自成立的第一天起就致力于改进人权呢?
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建政前三十年,新政权对人权的侵犯和践踏更是到了极致。在各种接二连三的政治运动中,不知多少生灵惨遭涂炭,不知多少家庭惨遭毁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中共建政的前三十年里,大肆践踏人权,迫害无辜,制造了同时代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大灾难大悲剧。
从1978 年至今,中共经历了所谓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人权领域似乎得到一些改善。但依然有许多国际人权组织以及观察家指出,中国仍是一个人权记录糟糕的国家。美国“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最近在网站上公开734件中国政治犯与宗教犯的案例。包括他们的刑期、被关押的地方、当局起诉理由以及被拘捕与监禁的经过。这些政治犯和宗教犯中有维吾尔人、藏人、法轮功信徒、以及维权律师等。这734个案例只是部分名单,实际上有更多政治犯被关押,尤其在3月10号西藏发生抗议事件之后,有几百名被监禁的藏人尚未被记录。
回顾中共在历史和现实中有关人权的种种表现,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共发言人所说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的第一天起就致力于改进人权,今后它仍将是我们追求的崇高目标。”是彻头彻尾的谬论。其实,新闻发言人公然指鹿为马,自吹自擂的表演,也正说明中共并无诚意去真正推动和改善人权事业。
──转自《自由圣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