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将改革狱政 推展现代有尊严的监狱概念

(中央社记者蔡筱颖巴黎二十九日专电)法国司法部长达提昨天在内阁会议中介绍了监狱法草案,旨在发展另类囚禁方式,使法国拥有公立监狱的基本法,承认受刑人的基本权利,并调整刑罚的执行条件。

 法国监狱多年来人满为患,六万四千两百五十名受刑人创下囚犯人数纪录,但监狱只能容纳五万八百零六人,所以改革监狱法刻不容缓。

  达提表示,草案要实行的是“更现代,更有尊严的新监狱概念,一个剥夺自由的新观点,即在监狱的围墙之外”。她以为,判刑、惩罚和剥夺自由可以有其他的形式,不一定只有坐牢一种形式。

  监狱法草案首先强调受刑人的权益,透过改善受刑人家属的接待条件,维持其家庭关系,并普及打电话的条件。受刑人也享有工作权,鼓励从事职业活动,享有培训权。工作的受刑人可与监狱管理阶层签订职业雇佣合同。

  这项法案将给受刑人新的权利,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达提强调,优先要务是给受刑人拥有再被社会接纳的条件,即工作或是职业训练,因为“工作也是尊严的一个元素。”

  此外,为了减少羁押人数,受到司法审判的人可戴固定或可动式电子手铐,或是采取居家软禁方式,作为入狱囚禁的补充方式,而不是送进监狱羁押。为此,司法部必须要有人力和财力来监视十四万六千个等待判决的人,以及支援一万两千具电子手铐。

  由于这项法案的目的是使受刑人能够再融入社会,因此,草案也强调刑罚可以调整,以促进受刑人融入社会。判刑两年或两年以下的受刑人,若能提供保障,刑事处罚可以调整。

  服刑历程制也将受到推广,即根据受刑人的个性和狱中表现,同时也考虑受刑人的危险程度,使每个受刑人的囚禁历程适合各人的状况。

  另外就是建筑更有尊严的监狱,预计从现在起到二零一二年增加一万三千两百个床位,也就是说到二零一二年共有六万三千个床位。目标是到二零一二年不再有监狱的过剩人口。达提认为,受刑人生活条件的改善可以改进其工作条件。

  监狱管理机构的任务重点是促进受刑人的社会融入及预防累犯,而监狱工作人员将进行宣誓制度,遵守伦理法则,尊重受刑人的基本权利。

  这项司法改革草案要实现法国监狱体制的现代化,但是,帮助受刑人协会和监狱看守工会组织批评草案措施不足,唯有工人力量总工会认为草案缺乏企图心。草案要待国会于秋季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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