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十三日电)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六月初发函总统府,请求进一步确认“绝对机密”案卷的使用范围、方式。专案小组指出,由于总统府至今尚未回函,确认复本是否可用,且台北地院并未同意将机密案卷借调给特侦组使用,使得检察官手上无卷可用,侦办进度陷入胶着。
总统府五月底依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同意特侦组使用国务机要费被核定为“绝对机密”的案卷,但须依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公开程序,也不能以案卷内容进行对质、诘问。特侦组认为总统府对同意使用范围叙述不够明确,六月六日再度发函总统府,要求进一步确认,但总统府至今并未回复。
专案小组指出,特侦组于六月初同时发函给持有机密案卷的台北地院,调阅总统府所“同意使用”的机密案卷。不过,一个多月以来,特侦组尚未收到台北地院的回函,使得检方无卷可用。
据了解,总统府日前曾致电特侦组,了解检方使用案卷的方式。专案小组回复指出,由于国家机密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绝对机密不得复制”,使得侦、审国务机要费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及特侦组必须同时使用一份机密案卷,有实质困难。
专案小组表示,案卷中仍有不少机密外交事项,特侦组认同总统府不解密的决定,但期盼改核定为“极机密”等级,并由总统府制作副本,让法院及检方能同时进行侦、审程序,审理中的被告委任律师也能依副本辩护。
据指出,总统府获悉特侦组的请求后,曾于六月中旬发函法务部政风司,要求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向中央社表示,政风司已于三日内将意见回复总统府,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不便对外说明具体内容。
专案小组表示,在总统府没有同意特侦组使用机密案卷复本,以及具体详述“同意使用”范围的情形下,国务机要费案的侦办遭遇实质困难,期盼总统府尽速回复特侦组所请求的相关意见,让案件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