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伤害感情

多数情况下,要谈论事实真相,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直觉就会告诉人们是不可能的。这是这个群体的持久的悲哀。

这一切从表面上看似对权力的掌控者有利,回避涉及构成事态的基本因素和矛盾,避免承担责任。但是这样显然有悖于理性,因为只有当真相完全展现的时候,有效的解决方式也就会自然呈现。唯有不希望如此,才会将事实掩盖。长久以来,所有重大事件的真相都被掩盖和曲解,就是说这些事实是不可以清楚的展示给众人的。

这里有习惯性的不自信和软弱,也有机制性的自我保护和防范。其结果,导致了公众社会对权力本身不信任,权力的合法性也同时遭到质疑。在今天,民主和公正不再是一个简单政治理想,而是人类的生存竞争中,被证明为有效有益于大多人的利益和发展的实践。以种种借口来推迟或延缓民主的进程,延缓公民社会的产生,正是在拿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做赌注,满足局部和暂时的利益,这是很容易看清楚的。

理想的公民社会是对集权意志的抵制和消解,是对权力结构的牵制和分化。在中国,有限的政治权利,致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团,工会,宗教组织,没有其他权力结构的均衡和制约,没有异己的声音,依旧是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导致了绝对的腐败和无能。民权荒弃和思想文化坍塌,致使在竞争中,无力支撑一个大国所应该具有的勇气、责任、理想和身份。

只有当个体尊严与人类的利益和价值一致化的时候,这种情感才可能被称为所谓的爱国主义,这有点难度。国家或集团的利益,与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和社会理想相左,至少是不明智和狭隘的。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绝对独立的利益,人类的任何部分已经不可能孤立生存。个人的生存处境和他人的价值息息相联。狭隘的爱国主义出自短视和羞涩,源于理解缺陷和障碍。国家、民族和执政者是无法混淆的概念,混淆这些概念,是剽窃者对国家尊严的亵渎,对公众权利和意志的剽窃和出卖。

他人的批评指责触及痛处时,就说那是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这句话在语言逻辑上,还是在生活现实中都显得幼稚,使得所谓的中国人更像似一个没有头脑的莽汉怨妇。如果中国人民有某种共同的感情的话,有更多的纠缠在身边的事,持久的伤害着他们的感情,比如衰败绝望的体制、被蹂躏的公民权利、恶化的生态环境、落后的教育、官员的腐败无能……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事,能比这些更多更大更持久的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了,如果确实有人在乎,如果中国人确实是还有感情的话。

这个社会最终由于文化的失利,理念不对称,信息不透明,处在尴尬失措的境地。由于缺少透明性,缺少舆论监督,缺少公开渠道和合理认知,致使所有的政策发生偏差和扭曲,致使付出难已估量的代价。

任何一个体制都可能犯错误,当一个体制只犯错误,所有的反应都存在偏差时,是不是应该意识到自身与事实的关系,信息的准确性,语言的合理性,有效性发生了问题。这些问题不得到解决,无论是处理内部问题还是国际问题,都会处在永久的错位。缺少说的出口的价值观,无法应对现实变化,应对不同价值体系的碰撞,曲解新的可能性中所体现的价值诉求。

具有偏差的批评,对社会的进步,透明和公正都是有帮助的。相反的是CCTV,一个畸形的喉舌,没有人会认为它公正和善意。扭曲事实欺骗性的舆论导向,有清楚政治纲领的宣传机构,而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媒体。这样的媒体,作为权力的胁从,对社会进步和发展构成蒙蔽和误导,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历史会澄清这一点。当任何人指责它国或它人的不实的言论时,无论是达赖流亡政权还是帝国主义的别有用心的言论,却隐蔽那些罪恶的原文,隐蔽他们的真实的嘴脸和用心,这显然不是光明磊落的做法。

一个回避矛盾,无法自圆其说的社会,任何与公共有关的议题都不允许最基本的讨论,答案永远消失在巨大的黑洞之中。代价是公众普遍丧失基本的信任和责任,强权和腐败的体制得以无限的扩大,肆无忌惮,延缓民族和国家的发展进程。

当公民的权利和意志在极大程度上受到限制,就会被认作是权力的对立面,社会的不安因素。长期缺少对权力本身的约制,缺少对权力本身正当性的提问,构成了尴尬的政策和局面。葬送了其它的可能,它要么不作为,要么错误的作为。这个权力结构还要维持多久,权力本身的正当性和使用权力的合理性,这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或者是说中国新政六十年,始终无法回答无法绕过的简单问题。

今天所面临的现状是文化的一部分,附着了中国文化中一些基本的价值观取向。社会在发生变化,中国失去了自给自足的可能,这个认识是更加全面的。重新认识发展的可能性和需求,认同今天的共同价值观,寻求新的精神文明体系,是获取尊严和文化话语权的唯一的途径。当一个政府承认自己仅仅是公众社会和历史进程的一部分,它会珍重批评的语言。任何一个拒绝民主权利和公民意志的政府,只能被称之为罪恶的政府。如此政府,在今天世界总体发展的速度和结构框架下还能走多远,总是令人无限惊讶。

从表面上看,无论一个人的观点成立还是不成立,对于个人都不具有什么真正的含义,我们是在谈一批人的生活处境和可能,作为这些人当中的一份子,每一个人既有这个义务也有这个权利。

(访谈整理)──转自《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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