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严禁网上转播奥运及相关活动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导)近日,中国下达行政文件,再次强调所有机构和个人,都不得在互联网上转播奥运比赛以及和奥运相关的活动,其中包括个人博客和论坛。

  
中国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星期一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三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这个通知强调,中国大陆和澳门的奥运比赛和相关活动,只有中央电视台能够转播,其他未经授权者禁止播出。
  
较早前,北京的《新京报》报导说,这个禁播令包括个人拍摄的录像短片和图像资料,都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及手机中出现。新华社报导说,中国某视频网站未经许可,擅自非法播出奥运火炬的传递情况,便属于违规侵权行为,已遭到有关部门的警告。
  
对此,美国的中文网站中国事务主编伍凡表示,制定该政策的官员,显然不懂互联网的真正意义。
  
“制定这些政策的人根本不懂互联网的功能和威力。第二,他想用这些文字来约束所有人,这是做不到的。我们可以讲要尊重你的版权,你拍的东西你可以传播,这是合理的,但是,我拍的奥运会你没有权利干涉我。难道奥运会就是为你中国买断了?不可能做到的嘛。”
  
中国媒体报导说,北京奥运转播权已经签给了中央电视台,而在互联网和手机等媒介的传播,则签给了央视国际。原电子杂志大参考的主编李洪宽则认为,这个封锁令可能主要是经济方面的考虑。
  
“这样的事儿只有在中国才会发生。中国共产党政治垄断很快就延伸到经济垄断。现在是体育垄断,他认为这是商业垄断,别人不能分这个饼。其实观众愿意花时间进去拍一些东西和网友交流一下,这都是极其正常的,既合情又合法又合理。但是,在中国就是办不到,因为你违法了他的法律了。”
  
他认为,实际上类似的禁令很难执行,因为互联网本身是一个开放的虚拟社区,数百万中国和外国的观众会把自己所见所闻,通过互联网上传到自己的网络空间,并以论坛和博客的方式传播,根本无法杜绝,因此这是一个恶法。
  
“他把奥运的一切相关活动全部都垄断了,就是毯子一铺开底下的都是他的,别人不许碰。所有的恶法严格来讲都没办法完全得到贯彻和执行。最后一查,有100个相关的消息,其中一个人政治上需要打击他的时候就会用这个事儿了。”
  
李洪宽也认为,这个禁令或许对中国观众和中国网站产生效果,却无法管理外国观众和外国的网站。
  
消息透露,有关的禁令非常广泛。国际版权局的官员解释说,即使是一些为奥运加油鼓劲的活动,严格意义上都要经过审批。所有违反规定的网站,将被责令关闭内容,断开链接或遭到屏蔽,严重者可能被处以十万元的罚款。中国官员还透露说,有关部门将从6月到10月期间,展开一次专项打击活动,以杜绝侵犯奥运比赛转播授权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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