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各界呼吁勿配合中共牺牲民主自由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政祥 陈美生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就在首批大陆游客即将来台湾观光之际,中共却向台湾提出大陆游客所到景点不能出现宗教如法轮功的标语。6月27日上午,台湾立法委员与人权团体等召开记者会,呼吁政府不要为短期经济利益来配合中共的要求,否则不仅牺牲台湾的民主自由人权,也牺牲大陆游客享受自由的权利。

这个大陆观光客相当专心地看法轮功真相展板,而这里正是每年1,500万大陆观光客到香港的必经之旅,多年来香港各景点以及世界各地都有法轮功学员在和大陆游客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而就在陆客即将来台之前,中共对台湾提出要求,举凡陆客所到景点,都不能出现宗教如法轮功的标语。

立委赖清德指出,台湾与中国最大的区别除了人权、民主,还有自由。

赖清德:“今天如果让中国大陆客来看到台湾是这么样的民主、自由,是这样重视人权的国家。我相信他们看到法轮功任何揭诸人权民主自由的任何行动,都远比他到台湾去风景区看到的任何风景,都要来得有价值,因为这是中国看不到的。”

在日月潭发传单的法轮功学员林贵表示,台湾政府不应配合中共的要求,牺牲了陆客的权利。

林贵:“因为他们在那里完全听不到,而且每次大陆客要上车……,为什么?他在现场他不敢拿,可是他到远一点,我不晓得他里面是不是有监督的,我们不知道嘛,可他确实是没人看到的时候赶快拿一本放在口袋里。所以他们是很需要知道真相的,他们是很喜欢看到真相的。”

法轮功学员刘美玉则提到近日在故宫景点的遭遇。

刘美玉:“这几天警察人员来到我们讲真相的景点,并且用相机拍照存证,身心受到很大的压力,彷如生在中国,而不是在自由民主的台湾,使我更能体会到大陆同胞的处境。”

人权律师朱婉琪表示,台湾宪法第11及14条规定,人民有言论、表达、集会结社等自由,严正呼吁各级政府及警察单位不要触法。

朱婉琪:“不要以低层次的行政命令,来触犯高层次的宪法的权利,以及集会游行法上面的相关规定。法轮功学员不以法律为唯一的手段,可是法轮功团体在全世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的时候,律师们从来没有犹豫过,利用任何的法律手段来维护法轮功学员在世界各国的权利。”

台权会秘书长 蔡季勋:“迎接大陆客来临的同时,我们不要自己去设限,我们要去彰显出台湾在这块土地上,我们好不容易累积出来的这些,对于人权价值尊重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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