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客来台不准出现法轮功?学者:妨害自由

(中央社记者王介士台北二十七日)多位学者及人权团体代表今天表示,中国旅游局要求陆客涉足台湾景区,不可出现法轮功标语或示威,已干预我国人民表达自由。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呼吁政府,“自由民主勿设限”。

据香港文汇报报导,中国旅游局近日首度提出中国观光客来台四原则,包括排除政治介入,“不希望大陆游客涉足场所及景区,出现宗教(如法轮功)、政治(如支持藏独)的标语或示威情形。”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台大经济系教授张清溪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中国旅游局的排除政治介入原则是“挂羊头卖狗肉”,既不实际、不合理也不合法。

他说,台湾到处都是庙宇、教堂,有的景点就是庙,怎么可能没有宗教标语?难道连教堂的“神爱世人”也要为陆客拆下来吗?

张清溪表示,台湾是一个自由民主国家,人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宗教自由是一种文化,也是台湾最珍贵的文化,如果陆客来台,看不到这些最珍贵的文化,“岂不是浪费了”?

律师朱婉琪表示,妨害他人言论自由,既是暴力也是违法行为。她引述中央社六月二十报导,指台南市政府文化观光处长许耿修说将研拟一套“强制性”作法,让陆客看不到台南景点的法轮功学员,可能已触犯刑法“妨害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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