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少与女性网路交友十不守则 提防受害

(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三日电)多项调查数据显示儿童少年与女性是网路交友遭受性侵害的最大受害族群,因此,台湾终止童妓协会等公益团体今天呼吁孩童网路交友要注意“十不守则”。

这十不守则包括“不”要随便在网路上公开你的身份资料;“不”要借钱给刚认识不久或从未谋面的网友;“不”要单独和网友见面;“不”要在陌生或隐密的场所和网友见面;“不”要随意接受网友馈赠;和网友见面前“不”要对所有人隐瞒网友的资料或见面的时间地点;和网友见面时“不”要让饮料和食物离开你的视线;和网友相处时“不”要松懈警觉心;如果网友做出让你觉得奇怪或不舒服的举动,要勇敢说“不”;万一被网友威胁、恐吓、侵犯或伤害,“不”要忘记求救。

台湾终止童妓协会发布台湾儿少网路交友现象与问题分析报告指出,2005年一项问卷调查发现十八岁以下儿童少年有八成五以上交过网友,近五成孩子曾与网友见面,且有一成孩子会与认识一周内的网友见面,甚至百分之六点一的孩子认识当天就会和网友见面。

分析指出,如果孩子单独与网友见面,却未事先告知家长或同学朋友,恐怕对孩子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威胁;而根据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2006与2007年的性侵害犯罪事件通报数据,全台湾遭受网友性侵害的人数,2006年有四百四十四位,2007年增为五百七十八位,其中,未满十八岁儿童少年遭受网友性侵在2006年就有三百一十四人,2007年增为三百六十八人,各占当年度遭受网友性侵受害者比例近七成一与六成四。

另外,受害者性别2006年女性有四百二十人,占遭受网友性侵害受害者九成四六,2007年女性有五百四十六人,占遭受网友性侵害受害者九成四五,都显示儿童少年与女性是网路交友最大受害族群。

分析报告还引用中央警察大学刑事警察学系教授廖有禄对网路交友加害人的行为模式分析,提醒儿童少年与家长对于网友一些交友模式一定要特别谨慎防范。

这些交友模式包括单刀直入,即加害人主动透露联络方式以解除网友心防;故作姿态,即以欲擒故纵姿态使对方误认其与一般人不同或较特别而有兴趣交往;风雅名士,即男方以才子自居,以博得女方青睐;出游征伴,即网友抛出集体出游的启事,征求网友共襄盛举;分享心情,即加害者安慰被害人,共同分享心情故事。

加害人还会释出善意,即主动教导对方学习某种技能、提供礼物等手腕获得好感;死缠烂打,即锁定某一对象穷追不舍,处处干扰对方;寻寻觅觅,即男方搜寻女性网友,符合条件者则深入交谈,不合者随即走人;情欲探索,即藉由略带有性暗示的字眼或由与网友互动中试图了解对方是否为性开放的人;色欲熏心,即典型的援交交谈,加害人以援交条件做沟通;都须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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