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在线报导)2008年5月13日上午9点山东省滕州法院将以“诈骗、敲诈勒索罪”对原《法制早报》山东记者齐崇淮进行公开审判。齐记者的辩护律师黎雄兵指出,“齐崇怀被治罪,是法治的悲哀,更是新闻自由和舆论监督制度的不幸”!
齐崇淮自07年6月25日深夜被捕,案件被山东当局超期羁压数月之久,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罗织“罪证”,近日滕州法院终于作出公开审理案件的决定。
多起指控 律师质疑
据黎雄兵律师介绍,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齐崇淮、贺彦杰在2005年底至2007年5月期间伙同《人民日报》市场报山东记者站站长刘某、中华英才网记者刘某等(其他涉案记者未被追究),在采访报导郓城县交警大队执勤轧死人事件、新泰市煤矿安全事故、泰安市岱岳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事件中,分别从郓城县公安局骗取3000元、从黄前镇政府骗取2000元等多起诈骗、敲诈勒索犯罪”。
黎律师指出,让人不解的是,指控齐崇淮的犯罪事实中,所有被害人均是山东省内各地各级党委宣传部、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等公权力部门,均是由备受关注的行政执法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采访报导而引起,均是由不同级别的党委宣传部门官员出面“组织协调”,并带领相关权力部门的领导主动上门到被告人的住所或工作场所“攻关”、“灭火”。
“令人疑惑的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实中,所谓被勒索、被诈骗的受害人,除了荷泽市委宣传部、鱼台县委宣传部、滕州市城管局等强力部门外,还有肥城公安局、郓城公安局等政法机关,而没有一个公民个人或民营企事业单位或组织”。
黎雄兵律师还鲜明的表示,“舆论监督,首指对公权力的监督。由于新闻管制的原因,媒体异地监督成为主要形式。而长期以来,各地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惯常上演的“新闻消防”“新闻灭火”潜规则,再一次使得被告人齐崇怀成为潜规则的受害者,最终损害的是公众的知情权和社会公平、公正、廉洁”。
齐崇淮被抓原由
2007年4月28日,中纪委、审计署、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各地违规建造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2007年6月14日,滕州市政府豪华大楼照片惊现新华网等各大网络论坛,引起网友强烈反响。
随后,与豪华大楼网帖相关的网友“白展堂”“qichonghuai”先后被滕州警方以涉嫌经济问题抓捕。“qichonghuai”即记者齐崇淮。07年 6月25日晚,齐记者被滕州警方以“涉嫌经济问题”从济南家中带走,6月26日以“涉嫌招摇撞骗”被刑事拘留,8月2日以“涉嫌敲诈勒索”被捕。现羁押于滕州市看守所。
齐崇淮,又名齐崇怀。98年至06年6月,先后任《山东工人报》记者、《人民公安报》山东记者站记者编辑、《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06年6月26日,正式受聘《法制早报》,任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并受聘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观察》、湖南经视《法制周报》及《南风窗》等报刊杂志特约记者。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独立客观公正的新闻报导,仗义执言,针砭时弊,揭露官场腐败,维护公民权利。
2007年5月至6月,齐崇淮将他在大陆无法发表的“敏感”报导寄给海外大纪元发表,接受专访并为大纪元介绍案例,是他被抓的主因。
贺彦杰,自由撰稿人,也是齐崇淮的同行,他们经常合作采访报导案例,因参与曝光腾州市政府豪华办公大楼被抓。是齐记者的“同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