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科索沃议会一致通过了新宪法。新宪法将在6月中旬联合国向科索沃领导人及欧盟文职使团完成权力交接时生效。
新宪法宣布科索沃为“一个有独立主权的、不可分割的民主国家”,并决心把科索沃建设成为“一个自由、民主、爱好和平并属于科索沃全体公民所有的国家”。
新宪法也产生了科索沃的外交部,国防部,安全部队,宪政法院和情报机构。
新宪法中还根据联合国的“监督独立”计划,为保护科索沃的少数民族-塞族做了全面而详尽的规定。
科索沃总理塔奇在议会说:“今天我们决定沿着自由、民主国家的道路前进,科索沃共和国的宪法就是我们的愿望,是科索沃国家合法性的体现。”
科索沃宪法草案于本月2日获得了欧盟驻科索沃特别代表的批准,并于7日交由科索沃领导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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