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日电)中国国民党与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分别针对立法委员及公职人员是否具双重国籍案,提案建请立法院汇整资料后,函请外交部清查;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表示,朝野党团提案,都依程序处理。
立法院程序委员会昨天将民进党团与国民党团的提案,列入下次立法院院会议程,并案处理。
国籍法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法律所定应受国籍限制的公职时,应于就 (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 (到)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
王金平傍晚在立法院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办理放弃”该如何解释?如何才算有效?“一年内”又要完成到什么程度?国籍法的主管与解释机关应解释清楚。
他说,若针对个别立委是否具双重国籍,一个一个调查,全世界又有那么多国家,怎么处理得完?且根据法律,立法院长有什么权力处理这种事?
王金平指出,现在朝野党团都有提案,就依程序走,若有双重国籍情况就一并处理,公平、公正全面处理。
国籍法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取得外国国籍者,不得担任中华民国公职;已担任者,除立委由立法院;直辖市、县 (市)、乡 (镇、市)民选公职人员,分别由行政院、内政部、县政府;村 (里)长由乡 (镇、市、区)公所解除其公职外,由各该机关免除其公职。9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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