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由作家吕耿松遭当局判四年

【新唐人】5号上午9点30分,杭州自由作家吕耿松案一审,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吕耿松被杭州当局以“扇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吕耿松的妻女得到消息后感到十分难过,情绪很激动,她们表示将会继续上诉。

本台记者在法院宣判后采访了吕耿松的妻子和女儿,她们表示现在很难过,头脑一片空白。

吕耿松妻:“我就怎么也说不上来,真的很难过。”

参与旁听的浙江异议人士魏桢凌表示,今天法院9点30分开庭,到9点50分就结束了,吕耿松在听到判决结果后,喊出“民主必胜,专制必败”,对于这次的判决杭州很多维权人士都是不服的 。

魏桢凌:“我就觉得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的审判,还有就在我们浙江目前,到现在为止,还是流于权大于法,我们法院内还有很多杭州民众,都是很不服的,包括维权人士,都希望见吕耿松,可是最后还是不能去见他。”

吕耿松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认为,法院的判决违背了民主法治的理念,吕耿松和他都决定继续上诉。

莫少平:“法院认定他有罪,没有采信我们的辩护意见,对这一点我是肯定不能认同的,它这种认定他构成犯罪,它无异于还是因言治罪,还是一种文字狱。”

吕耿松在去年9月29号遭当局以扇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杭州市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称吕耿松发表226篇文章中的19篇涉及“以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吕耿松认为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没有涉及违法。

新唐人记者 唐清梅 蔡冠霖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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