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上诉庭指遣返案原判决缺乏事实根据

【新唐人】涉及80名台湾法轮功学员在03年2月遭府强制遣返的港台首宗违宪司法复核的上诉案,星期二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首次开庭审理。上诉庭法官指港府声称销毁证据的程序不可信,并指初审判原告败诉的判决没有事实根据。

台湾与香五名原告,星期二联同数十名法轮功学员由中环遮打花园游行至高等法院,并在法院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遣返案原告发言人朱婉琪指责港府配合中共当局迫害法轮功学员,损害“一国两制”精神,她并指遣返案初审裁定原告败诉,令香港司法机构蒙上阴影。

港府遣返案原告发言人朱婉琪:发布一个不公、不义、不法的判决,说港府销毁资料没问题,不坦白没关系,不给原告程序公平的权利不重要。香港法治绝对不能为港府支持中共中央的政策背书,而且要洗刷迫害人权的判决。

香港法轮功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指出,迫使港府一次次强制遣返的是江泽民、罗干、曾庆红等元凶,并指港府照搬中共党文化的流氓逻辑。

香港法轮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我们也看到港府说,只要你只是踏入香港土地而没有进入香港,都不会享有基本的人权,这不正是港府使用中共的流氓逻辑吗?

朱婉琪表示,在约5小时的聆讯中,三位法官就案件提出重要的看法。

港府遣返案原告发言人朱婉琪:决定今天原告是否能进来的所谓安全考虑方面的证据资料,竟然会在那么短时间销毁,法官多次表示这样的说法是不能接受、不满意,而且觉得是完全不可信的。

上诉庭三位法官同意再给港府一次机会,就销毁文件及拒绝原告入境的证据部分,在14天内,提出进一步的证据和证词。

朱婉琪并指出,法官在庭上强调,今次同意给港府时间再提交证据是额外开恩。她希望上诉庭切勿重蹈原审法庭的覆辙,应该在肯定确实事实根据下依法做出判决。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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