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印尼人权委员会于六月七日召开听证会,对中共干预印尼法轮功的活动进行评估,确定中共的干扰已经超越限度,并触犯了人权法律。
由印尼人权委员会政治派系成员比拉(MM BILAH)先生主持的听证会,列举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活动的干预行为。多位法轮功学员讲述了中共最近对他们活动进行的干预。人权委员会评估这种行为已有触犯人权的举动。
在分别采访中,比拉表示法轮功在中国遭到禁止已经成为独立的话题。但是他强调:法轮功是一个具有信仰的群众团体,信仰自由的权力是不能受阻碍的,这种权力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剥夺的权利。
而作为一个团体,法轮功拥有结社、集合、发表言论的权利,这一切是受到法律保
障的,这是基本的人权。
鉴于中共在印尼对法轮功各项活动中的干预行为,比拉表示:“结社、集合、发表
言论是人的基本权利,一个人的发言权不能被触犯。所以人权委员会对这件事情将
实行监视,并对触犯人权应负责任的有关部门使他们清醒, 认清事实,从而不被利
用。”
新唐人记者印尼雅加达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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