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月14日,旧金山法庭就市政府涉嫌用公共资金资助歧视法轮功学员的新年游行一案进行听证。法官以法院不能干涉市政府的决定权力为由撤消原告的诉忪案,法轮功学员表示将进行上诉。原告律师及法轮功学员认为﹐法官完全回避了基本人权问题﹐其裁决是错误的。请看本台记者的详细报道。
法官Patrick Mahoney以法庭不应干涉市政府做政务决定、以及旧金山人权委员会否认中华总商会歧视法轮功学员为由﹐撤消原告-旧金山市民、法轮功学员祝女士要求市政府停止资助新年游行的诉讼案。原告律师及法轮功学员认为﹐法官完全回避了基本人权问题﹐其裁决是错误的。
法轮功发言人张雪蓉博士说,假如60年前,市政府资助亲纳粹组织举办的游行,而举办者禁止犹太人参加,这是不会被接受的。“这涉及到我们在美国的立国之本还有我们的基本人权问题。这也是我们的律师所提出的。很可惜法官做出了错误的判决﹐那我们一定会上诉。 ”
被告律师Wayne Snodgrass说﹐法官的裁决是基于尊重市政府决定事务的权力﹐而不是基于市政府的决定对错与否﹕“市政府要作出许许多多的决定﹐要求他们衡量不同的政策考量、不同的现实情况当政府作出这些决定时﹐并不一定总是正确的﹐但是法庭不能因为纳税人的投诉而去干涉并拿走政府作决定的权力。”
原告律师Morton Sklar认为﹐法官在此案件的裁决上犯了非常基本的错误﹕“他没能恰当地考量原告的基本权利。此案并不是像市府律师所讲的事务性行为那么简单﹐它关系到社区民众的基本权益﹐因此标准必须是不同的。”
自1999年开始受到中共打压迫害的法轮功﹐历年来被中华总商会拒绝参加中国新年游行。法轮功学员认为﹐拒绝的真正原因来自于中共的压力。驻旧金山中领馆总领事彭克玉坐在中华总商会的董事会上。
旧金山市政府为中国新年游行提供$77﹐000公共资金及警察和其它服务﹐(原告)旧金山市民祝女士去年提出诉讼﹐要求市政府停止资助这么一个屈服于中共政治压力、违反基本人权的游行。
根据市政府资料,旧金山人权委员会首席调查员的调查报告表明﹐中华总商会拒绝法轮功学员参加新年游行涉嫌歧视行为﹐但人权委员会执行主任Virginia Harmon却作出和调查报告相反的结论。该结论成为法官主要的裁决依据。
在听证会的前一天﹐法官已做出初步裁决。原告律师认为﹐这说明该案的相关事实无法得到公正的机会陈述﹕“So there is no merits hearing any longer. Hisdecision means the merits will not be heard.”
新唐人记者张芬、卢宜泽旧金山采访报道。